强化税务监控和稽查体系的研究(2)
2017-08-08 01:00
导读:三、加强税源监控与分析问题 与会代表认为:税源监控是对税收收入来源的监督与控制。监控的主体,不仅包括各级税务机关,也包括与税源相关的政府
三、加强税源监控与分析问题 与会代表认为:税源监控是对税收收入来源的监督与控制。监控的主体,不仅包括各级税务机关,也包括与税源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机构。监控的对象,不仅包括纳税人,也包括税收委托代征责任人、代扣代缴义务人。 研讨会上,代表们就税源监控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在认识上不重视,存在着完成了任务就万事大吉的思想;②在监控环节上出现疏漏,导致税收流失;③在监控手段上,系统内的计算机运用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低,更没有深入监控纳税人的税收状况;④在监控机构上,税务机关内部缺乏协调,各环节进行税源分析处理尚无专业职能部门;⑤在配套环节上,外部与税源关系密切的部门当前还无法为税源的监控提供有力的支持。对加强税务监控的措施及对策有的代表提出: 1.改进宣传普及税法的方式和手段,每年的税收“宣传月”利用纳税人正反典型材料,通过新闻媒体,走进千家万户,使纳税人在思想上从过去的“纳税光荣,偷税可耻”转到“纳税是义务,偷税是违法”上,造成遵章纳税的大气候,减少税源流失。 2.严密征管环节,建立以规模化、广域化的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系统,与有关部门联网,形成严密的税源监控网络。通过采集、处理、统计、分析税收数据信息,以及将和现在相比较的统一预测模型及相应的智能分析系统,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以及纳税情况,置于监控网络中,从而为制定组织收入措施,实施稽查选案、统计分析和制定收入计划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健全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和税源信息报告制度,纳税人到银行存款、购买股权,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受雇
就业等都得提供和使用纳税号,实行源泉控税,同时建立税源信息报告制度,要求所有支付款项给纳税人的单位都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信息。 4.为提高税源监控的效率,应成立专门的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对税源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预测,并协调税务系统内部的各个监控环节和外部与银行、工商、海关等同税源关系密切的各部门的关系。 5.根据税源实际制定税收收入计划,克服过去“以支定收”层层加码,依任务治税的作法,根除违背市场经济的指定性收入计划,建立起科学的高效的税源监控机制,做到依法治税,把评价税收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从是否完成任务转移到是否依法治税上来。
四、关于建立与征管模式相适应的组织体系问题 有的代表认为,建立适应新的征管机制的组织体系,应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要科学设置税务机构,调整充实一线力量。具体意见是:省、地市级税务机关的机构改革必须与征管改革统一规划,同步实施,以求得权责清晰,上下理顺;县(市、区)级税务机关的职能主要是征收,其次是管理,必须把县、市、区的税务机关调整为申报征收、管理服务、税务稽查相结合的新格局;县以下的分局(所)应按经济区划调整征收网点。国税机构应设在“两税”相对集中、交通便利、辐射面广的中心乡镇。各级机构都要充实一线力量,做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二要合理划分职责,实行专业化管理。在征管改革中,无论机制、模式、手段、机构都需要人去运作,征管改革的目标最终能否实现,取决于人这个决定因素,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职责,突出“竞争”机制,实行“合格,持证上岗”的竞聘和交流轮换制度,形成一个“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新型干部任用机制,形成一支
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熟练、文明服务的税务干部队伍。对于如何搞好优化服务,代表们认为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税务机关是国家的经济执法机关,是政府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法征税的过程也是提供服务的过程,服务质量的好坏,代表着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了保证税务规范化服务落实到位,优化税收服务,构造监督机制,必须建设好办税服务厅。努力做到:申报征收要集中化,基础管理要标准化,纳税服务要规范化,税务稽查要专业化,计算机要网络化,廉政监督要制度化。 总之,建立与征管模式相适应的组织体系,必须深刻认识,税务机构是税收征管的载体,机构改革是征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模式的改变必须与机构改革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