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制改革问题研究(2)
2017-08-09 02:35
导读:2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思路 2.1财产税的改革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或有形、或无形将会越来越多,因此将财产税作为地方税的骨干
2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思路
2.1财产税的改革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或有形、或无形将会越来越多,因此将财产税作为地方税的骨干税种是可行的。对于财产税的改革,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统一内外财产税制,将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合并成房地产税,同时取消目前土地管理方面的收费;二是调整计税依据,计税依据由房地产原值改为评估市值,应由当地独立的房地产评估中心根据原值折旧、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确定财产市值。
2.2营业税的改革
对营业税的改革,一方面,将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划出营业税范围而改征增值税,完善增值税的链条机制。另一方面,适应提高营业税税率,并根据第三产业的逐步扩大营业税的范围,逐步完善征管手段,则营业税应仍保持相当水平的收入规模。
2.3所得税的改革
从整体上说,应当建立完整、严密的企业所得税体系。首先,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同时要彻底改变按行政隶属关系“条块分割”模式划分收入的做法,而是按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可适当降低所得税率,刺激增长。其次,要调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措施,由地区优惠转向产业优惠,鼓励对基础设施、新兴产业的投资。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通过加速折旧,抵免所得税,提供税收信贷,建立投资准备金等优惠方式引导投资方向。
2.4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首先,扩大税基。随着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可将一些新的个人收入纳入课税范围,如福利费。其次,规范费用扣除标准。费用的扣除应综合考虑个人赡养人口状况,并建立扣除标准随物价上涨而变动的调整机制。其三,分步骤建立个人综合所得税制。可先建立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对易控管项目如工薪所得、承包经营所得、劳务所得可由个人申报,综合扣除费用,按超额累进税率综合征收;对偶然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继续实行分类代扣代缴,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过渡到综合个人所得税。第四,调整税率,公平税负。对个人所得税率表进行整合,各项综合所得税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课征,级距以6级为宜,最高税率不要超过40%。对分类所得部分,可继续采用目前的比例税率。
中国大学排名 2.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改革
当前我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的一种附加,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且规模也不大,根本满足不了我国正在大规模进行的城市建设、维护的需要。因此,对城建税的改革势在必行。首先,应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地征收城建税;同时应改变目前城市维护建设税“三税附加”的从属地位,而以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为依据,使之成为独立的税种;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费改税的要求,在对名目繁多的各种城建收费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把准税收性质的收费改为税,并尽量并入城建税,不断扩大城建税的征收范围。
2.6资源税的改革
首先,将资源税由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变为地方税,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资源状况对资源税的税目和税率进行适当的调整。其次,逐步扩大征收范围。逐步把水资源、森林、草原、海洋、地热、名贵中药材等资源均纳入征税范围,以促进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第三,将现行对资源征收的各项费用并入资源征收范围,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在现行资源税税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资源税税率,以增加落后地区的税收收入。总的说来,应当扩大地方对资源税收的管理权。
3 结语
我国地方税制的确立与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应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这样才能沿着稳定、规范的方向发展。
(1)、法规是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准绳。根据“依法治税”的大政方针,地方税制的建设,要求加强地方税制自身关于法律法规、制度、机构等方面的建设;另外应加强相关体制、制度的建设,如财政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建设。
(2)政府机构效率是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保证。要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行政效率,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这样才能为各级政府间税权的合理划分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