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赤字中的道德风险(2)
2017-08-12 04:26
导读:二、缺乏监督的金融机构在财政赤字弥补时有赤字货币化倾向 在各国,财政部门与金融管理机构作为政府主要公共机构,两者关系非常密切。当出现金融
二、缺乏监督的金融机构在财政赤字弥补时有赤字货币化倾向 在各国,财政部门与金融管理机构作为政府主要公共机构,两者关系非常密切。当出现金融危机时,政府可以发行国债或对外贷款,以政府债务承担金融损失。而央行也可以通过货币发行,化解财政赤字。正是两者存在如此密切关系,越是金融机构缺乏监管机制的国家,财政赤字就越容易产生道德风险问题。 财政赤字弥补的主要方式是发行国债和货币融资。由于货币发行弥补财政赤字的方式不必为增发的货币支付利息,在央行缺乏独立性的情况下,受到财政当局的欢迎。而且长期的财政赤字多带来利率上涨,过高的利率降低了私人部门的资本积累率,带来了货币当局的压力,而金融官僚也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膨胀性货币政策更易获取公众与政治家的欢迎,因此中央银行必然也有通货膨胀倾向。伯恩德和德禾安(Bernd Jan Sikken and Jakob de Hann,1998)认为[2],由于公众决定着预期通胀率,货币决定着即期通胀率,为了降低附息公债的实际价值,政府就有可能被引诱去通过货币政策操作来创造较高的通胀。当名义票面利率固定的长期公债占公债余额的份额较大时,政府由通胀创造中得到的“资本收益”或“通胀税”会更大。这样,由于中央银行和财政部门都摆脱不了政治压力的影响[3],财政赤字隐含了货币化倾向。也就是,财政当局制定长期政策时,对赤字的弥补倾向于货币发行,难免出现原定的公债发行最终被货币发行所取代。总之,财政的需要助长了中央银行的通胀倾向,双方不负责任的选择使得公众在被征收了铸币税之后又被征收通胀税。 政府公共机构道德风险带来的代价是很大的。通胀带来政府公债实际值缩减和通胀初期失业率下降,同时也形成了政府信誉或信用度下降的长期成本。阿比迪安和比格斯(Iraj Abe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