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政监督职能定位的思考(3)
2017-08-12 06:19
导读:(四)搞好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检查监督。专项资金支出是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数量大,资金集中,容易出现不合理、不合法的违纪问题,因此
(四)搞好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检查监督。专项资金支出是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数量大,资金集中,容易出现不合理、不合法的违纪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财政专项支出的监督。由于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监督一直是财政监督的主要形式,财政部门对其监督也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检查起来得心应手,但是,由于过去财政部门把检查监督当成管理的形式来实施,没有提到监督的高度来严肃处理,重检查,轻处罚,结果前查后犯,屡查屡犯。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监督,要做到纠正错误、规范管理和严肃处理同步进行,以处罚为主,让违纪行为得不偿失,无利可图,敦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养成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习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的监督。由于我国社会审计监督曾经中断了很长一段时期,现行的社会审计监督,质量莨莠不齐,客观性、公正性不够,鉴证力较弱,给当事和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政府已经下决心来治理社会审计机构,这个重任地落在财政部门的肩上。财政部门要尽快建立规范的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每年都要选择一定数量的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报告,进行重新审查、核实,严肃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社会审计机构,纯洁社会审计执业队伍。中央财政应通过立法形式,确定财政部门对社会审计机构监督权力,把原来由注册协会管理的政府职能收回财政监督部门来,使社会审计监督机构的执业质量监督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有效地提高社会审计监督机构的执业质量。
(六)加强财政机关内部指标分配、资金调度的监督。财政机关是财政分配的重要职能部门,因此也是财政监督的重点。对于财政机关内部监督的要点是:首先要监督财政支出的各项指标分配是否合理、合法。监督财政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财政分配是否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其次是监督财政部门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报经有关权力机关审批。第三是财政资金的调度、拨款是否按预算级次、按预算计划、按工作进度,分清轻重缓急,及时拨款到位。四是监督财政机关内部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规范财政部门的执法行为,推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通过对财政机关内部监督,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质量,树立财政机关良好的形象,增强财政监督的权威性。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七) 加强对领导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监督。财政机关是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也是综合经济管理和监督部门,加强对领导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监督是财政监督义不容辞的责任。财政监督机构要抓住机会,加大对热点问题的监督,查处带有普遍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不折不扣地做好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经济监督事项,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以此确立在领导心目中的印象,赢得领导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支持。二是接受群众举报,重点做好偷漏税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监督,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三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的监督。保证预算外资金收入合法、合规,支出合理、有效,管理规范、有序,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公平分配。减轻社会负担,拆毁腐败温床,促进廉政建设。
(八)加强对财会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依法维护财会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查处打击报复财会人员行为,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财会人员是维护、保障财经法纪顺利实施的基本力量,但是由于财会人员的特殊地位,在执业过程中,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财会人员为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受到了打击报复,合法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挫伤了财会人员依法执行财经法规的积极性。因此,财政监督要把维护财会人员的合法权益作为财政监督的重要工作来抓,把财政监督工作不断引向深人,将“处理事和处理人”有机地结合起来,保护财会人员的合法权益,赢得广大财会人员对财政监督的理解和支持,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的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