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原则及意义(2)
2017-08-13 01:31
导读:(二)在会计集中核算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1、银行账户体系设置。(1)会计核算中心在指定银行开设一个国库集中支付专户,用于记录省级国
(二)在会计集中核算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1、银行账户体系设置。(1)会计核算中心在指定银行开设一个国库集中支付专户,用于记录省级国库拨入资金和向各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拨出资金。(2)由会计中心为各单位在指定银行新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内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单位在支付款项的同时,由集中支付专户向其拨入等额资金。有支出退回时,将退回资金于收款当日交回集中支付专户,该账户每日结算后余额为零。(3)单位原来在会计核算中心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继续保留,用于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以外的资金收支结算。(4)对单位的零星现金支出,实行发放备用金办法,不开设小额现金账户。 2、机构设置。根据陕西省已经成立省级会计中心,并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行省级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际情况,陕西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再成立专门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而由会计中心代行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的职能。会计中心在原有内部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一个资金部,负责登记管理各单位预算指标,进行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资金收支的会计核算。会计中心原有各核算部负责审核单位的各项支出,控制预算执行,签发支付令。 3.业务流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单位月度用款计划为控制中心,单位办理支付业务必须在用款计划指标内进行。单位每月在规定时间向财政厅报送用款计划,经厅内各有关业务处和国库处审定后送会计中心。会计中心资金部及时分单位在预算指标管理软件中登记月度用款计划,由各核算部在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结余数以内审核,并办理单位支付申请。 会计中心资金部根据当月各单位用款计划总额和集中支付专户实际支出进度,及时向国库处提出集中支付专户用款申请,国库处批准后直接将资金拨入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国库向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拨款次数不限,每次拨入金额根据实际支出进度确定。 单位发生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内资金支出或向下属单位拨付经费时,将有关凭证送会计中心核算部,核算部按规定进行审核后,在其用款计划指标以内同时填开零余额账户支付凭证和集中支付专户预算拨款凭证,一起送银行进行资金划转和支款。银行依据集中支付专户预算拨款凭证,先将资金转入单位零余额账户,再依据零余额账户支付凭证,将款付给收款人(详见图1)。 当发生支出退回和退票时,由核算部根据银行回单,于当日下班前填开零余额账户转账支票,将退回资金交回集中支付专户。资金部在收到银行收款通知后,相应冲减单位用款计划使用数。 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管理和各种银行支付票据的填开全部实行化的机管理,用款计划指标在网上实行实时动态控制,单位随时可以看到本单位的最新用款计划结余情况。对超计划办理的支出,计算机拒绝保存。 三、现阶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其一,制定具体办法要尽量避免与有关、法规相冲突。 其二,坚持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其三,坚持简便易行,不各部门、各单位正常资金使用的原则。 其四,正确处理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财务管理关系的原则。 其五,坚持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具体办法要在财政部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改革实际进行。 其六,坚持积极稳妥,分类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
系统工程,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关系,必须做充分的调研和宣传工作,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以减少改革的阻力。具体实施时,要先易后难,对各种资金合理分类,分步实行集中支付。
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从陕西省2001年4月份的实际数据看,省级国库向中心集中支付专户拨款数占实际用款计划的57%,财政可缓拨经费达43%,较以前国库结余资金增加7677万元,加上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资金余额,实际增加国库结余资金9533万元,占用款计划数的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