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发展对策的思考(2)
2017-08-15 01:10
导读:二、解决对策与手段 个人所得税不仅通过税种、税率、税基调节收入水平及产生收入的要素条件,决定着政府调节收入的力量,决定着市场要素所有者的
二、解决对策与手段 个人所得税不仅通过税种、税率、税基调节收入水平及产生收入的要素条件,决定着政府调节收入的力量,决定着市场要素所有者的实际收入水平,而且在相当程度上着政府通过财政支出进行个人收入调节的力度。正因为此,有关部门应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相关工作改革的力度,充分发挥其“调节器”的作用。 1 加大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 税务机关要在全社会倡导“缴税光荣,偷逃税可耻”,形成“公平税赋”的良好氛围。建立个人所得税遵守情况评价体系,将其与职位的升迁、先进的评选、执照的申领与年检挂钩,以此约束个人纳税行为、督促其依法纳税。可以通过举办讲座、税收相关知识的咨询,以及税收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相关知识,让他们了解为什么纳税、纳多少税和怎么纳税等。同时,个人所得税征管人员自身要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充实稽查力量,广收案源信息,开展各项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着力程序化,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要出面规范、引导,而且身教重于言教,各级领导要带头纳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前几年,广东省各级领导大张旗鼓带头缴税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2 扩大税基、调整税率、调整费用扣除标准 增长,大部分人的工薪收入都有所提高,但物价也在上涨,然而免税额一直未变,也就意味着缴纳的税额会提高。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人群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工薪阶层,第二位是在中国的外国人,第三位才是民营主、个体户、大明星等这些富者。我国应看到世界减税趋势,应对工资、薪金计税依据起征点重新设计,将过去按800元扣除数提高,因为中国经济快速了20多年,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而个人所得税起点800元还是1994年出台的政策。税率参照别的国家也应作相应的调整,对家庭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应采取低税率计税。应着重加大对高收入人群和非劳动所得的征税力度和监控力度,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对于隐蔽性较大的容易造成漏征漏管,使国家税收流失的这部分富人个人所得税收入,税务机关可从地域上进行控管,用切实手段及有效措施使其个人的“隐性收入”显性化,并提高征收比例,必要时可采取加成征收的办法,运用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其它税种进行双重调节,以免其偷漏税,使损失最小化。因为税收是减少社会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个二次分配的问题,更多的是解决初次分配中收入从何处来的问题。因此,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3 建立新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 建立以家庭为基本纳税单位,以综合收入为税基,实行单位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为特征的综合所得税制。正常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单位代扣代缴,除此之外其它收入由职工自行主动申报,由纳税人将统一制发的表格填好后交税务局,这实际上也是对纳税人自觉程度的一种考验,若有隐瞒欺骗,一经查出,都得课以重罚。同时财政、税务部门运用税收的再分配属性,在个人所得税调节方面对低收入贫困人群进行政策倾斜,制定相应的优惠、福利性政策和措施。如:某单位一位职工,其个人收入虽超过1000元,但爱人下岗,孩子即将高中毕业上大学,双方父母均在,且很穷,其中有一老人还长期住院。像这样的家庭不应扣个人所得税,相反应得到社会有关部门的援助。要提高对下岗失业人员、贫困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月收入不足1500元的应免税。 4 加大征管手段的含量 要着力信息化,提高征管水平,建立具有开放性、监控性、标准性、高效性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体系。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的公民收入监督信息共享体系,有效地对公民收入所得进行监督,使个人所得税公民据实申报,打击偷逃税行为,工商、司法部门查清公民财产状况成为现实。开发适合实际情况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软件,运用高科技手段,对个人收入及纳税情况进行及时地跟踪监控。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网上申报和银税联网。这说明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根本出路在于化。税务部门依靠手工操作方式实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已不能适应税收征管的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机网络,使税收征管发生质的飞跃,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从税收预测、办理登记、纳税申报、报税审核、税款征收、税务审计选案及操作过程控制、税源监控等环节广泛地依托技术。另外,也可仿效发达国家建立个人税务号码,加强银行功能,减少经济生活中的现金流转。也可建立个人收入申报档案,代扣代缴明细帐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强化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对税源的源泉管理,加快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监管效率。 5 将税收政策和其他政策相结合 要有创新管理理念,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无疑符合国家的规定。政府要充分将税收政策同其它财政政策相结合,通过税收政策,将该收的税要收上来,运用财政转移支付投入到社会中去,促使各项事业的发展。 6 加强部门合作 个人所得税纳税客体较为分散,单靠税务机关的力量是远远不够,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靠各个方面提供税源信息,以法律形式明确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如财产转让所得,转让人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时,有关受理部门必须要求过户人提供相关税务完税证明;企事业单位在承包承租时,要求承包承租单位负责人必须报送承包承租的有关协议或合同到税务机关备案。 总之,我国在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时,必须十分重视个人所得税征管和手段。各部门和税务部门应加强配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要纠正在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扣缴不足额、平均计算等习惯性,不考虑家庭总收入等错误做法,有效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欲使个人所得税调整归位,规范完善此种税收制度,减少贫富差距,就应该废止旧的、不适合民意和不利经济发展的税费制度,重新建立一个合理的、公平的、公正的新税制,既充分体现税法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又能确保征管和代扣代缴的顺利进行,形成良性激励机制。从而,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拉动经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