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定位和推进(2)
2017-08-15 06:25
导读:大部分人认为,在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可以采取过渡性措施缓解转型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但不能人为延缓改革。在全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工具器具购
大部分人认为,在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可以采取过渡性措施缓解转型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但不能人为延缓改革。在全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只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4左右,如果全国推开的转型改革只允许固定资产中新增机器设备部分进行抵扣,对经济的总体影响有限。而且鼓励设备更新改造有利于促进整体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为经济的可持续奠定基础。尽管转型改革会减少税收收入,可能引起赤字的增加,但在税收大幅度超收的情况下,只是相应减少了超收额,只要对财政支出进行相应调整,赤字是可以控制的。
还有的学者从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的角度,提醒增值税转型对劳动就业的负面影响。增值税转型鼓励机器设备投资和更新,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倾向于用机器替代人工,减少劳动岗位。但大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关键时刻,尽管短期来看,转型会对劳动就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然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低水平发展是不利于经济长期增长的。应当逐步谋求产业结构和比较优势的升级,就业问题最终需要依靠经济的持续增长来解决。
四、改革的操作步骤及过渡性政策措施的选择
有的学者指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应当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通盘考虑,就外资企业而言,增值税转型是减税政策、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某种程度上是增税政策,两个政策一起出台,一增一减有利于外资的稳定。
考虑到转型改革在全国推开后财政的承受能力,有的学者指出可以考虑在短期内采取过渡性措施以避免对财政收入和经济运行的过大影响。一是将抵扣限定在新增机器设备的范围内,逐步过渡到全部固定资产;二是在限定抵扣范围的同时,可考虑暂时采用增量抵扣,这一政策虽然会使增值税转型的政策效应大打折扣,但能在一定时期内降低改革成本。重要的是,这一政策只能作为过渡性措施,待时机成熟,应尽快将增量抵扣变为全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