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思考(2)
2017-08-17 05:41
导读:2.严格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应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是坚持“专项核算、专人
2.严格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应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是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项目单位要规范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户设置,按项目名称设置项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以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二是规范支付方式。项目单位要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尚未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地区,要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从支付方式上加以规范。三是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符合招投标条件和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开支,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透明。四是坚持“专款专用”。项目单位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机构、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等支出,财政部门应酌情安排项目工作经费,直接用于
项目管理,以免出现计提项目管理费而导致挤占专项资金。五是规范财务审批制度。项目单位要健全报账手续、报账程序,规范财务审批,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支出的原始凭证严格审核,区分项目支出与非项目支出,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杜绝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
3.严禁滞留、截留专项资金。为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上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拨款,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后,要及时将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滞留、截留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在主管部门存放时间应有规定期限。
中国大学排名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核算和支出管理,加强财务控制,杜绝制度执行中的随意性和变通行为,维护各项制度的严肃性,对与制度规定不符的行为要及时加以纠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对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强项目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效益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明确每一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责任人,依法对项目具体执行和资金使用行为以及各有关责任人实施严格的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要配合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对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或检查,总结分析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及时处理,确保专项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分项建立专项资金考核评价制度,量化指标体系,以评分制按专项资金使用周期分项进行考核评价,奖优罚劣。项目完成并经审计和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筛选立项、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进行考核评价,增强专项资金支出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三是建立绩效考评公开制度。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绩效评价信息的公开发布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逐步推进公示制度,增强政府支出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公示制度,全面总结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决策、实施和运作情况,规范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行为,改变“重分配、轻监督、轻绩效”的现状,切实提高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