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说出你的权利[下](2)
2017-08-21 06:17
导读:不过话说回来,这一幕虽然让纳税人不受用,毕竟还有部分合理动机可寻,可以让天下最受得气、最有忍耐力、最善解官意的纳税人心理上横竖取得平衡。
不过话说回来,这一幕虽然让纳税人不受用,毕竟还有部分合理动机可寻,可以让天下最受得气、最有忍耐力、最善解官意的纳税人心理上横竖取得平衡。但另一些情况就不行了。北京有10万来自河南的民工。他们出苦力,干别人不愿干的脏乱差活,还整天到处被驱赶,过着这边撵、那边挤的边缘人生活。设在北京的河南劳动厅驻京办事处为河南民工做了些什么事呢?一张成本仅两角的劳动输出卡,省物价局批准收费1元,层层加码到建设厅成了6元,到劳动厅驻京办事处就要收费25元,还扬言如不加盖他们的章就不准在京打工⒁。如此“公仆”,与占山为王,收取买路费的山贼又有何异?在湖南,岳阳有刑警姜某光天化日下率人闹市抢民女,并抢杀其夫⒂;来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之子、警察李某对辖区居民跋扈如占领军,横行不法如黑。他挨家挨店强收“保护费”,不交就砸店打人;因与某村民发生冲突就带枪冲进村,两天内一死四伤⒃。安徽枞阳县农民被不合理负担压得喘不过气,三位中南学院工作者抱不平,控告该县一个镇政府。结果,参与起诉的农民上了“黑名单”,县检察院及镇村干部组成的“特别行动队”一路逼抢,“所到之处,鸡飞狗跳”,三名法律工作者人身安全受威胁⒄。
如果说这几起事件还是少数贪官、不法警员和腐败司法人员的小打小闹,那么,十位著名作家联署的《一起天理难容的大冤案》(简称《天理难容》)⒅披露的事件则是地方恶势力与一个牵涉面甚广的巨大腐败网联手进行的司法谋杀:1998年9月25日,与腰缠万贯、恶贯满盈的村霸联手的郑州市公检法、河南省高级法院秘密抢杀了风华正茂的青年、有强烈正义感和秉公办事的西韩砦村民选村民组长曹海鑫。原村民组长、村霸曹新豹在任期间蛀空了两千多万元集体资产,1995年春,在选举中败北。新组长曹海鑫一上任,就积极配合上级查帐。他用收回的钱给村民办好事,解决实际困难,并定期公布帐目。久遭村霸压迫的村民终于扬眉吐气,有了当家作主之感。但曹海鑫的祸端却由此而生。村霸团伙对他恨之入骨,在多次寻衅滋事之后,干脆持械聚众,深夜闯入曹海鑫家大肆殴打。歹徒人多势众,曹海鑫在劝阻无效和报警受阻的情况下,被迫操室内猎枪自卫。领头歹徒、曹新豹之弟曹新春与另一歹徒围上去夺枪,争夺中猎枪走火误中曹新春。曹海鑫再次欲用电话报警和向求救却再三遭其他歹徒阻碍、殴打。夜闯民宅的歹徒曹新春就这样被他自己的同伙耽误了抢救时间,流血过多而死。在村霸曹新豹活动下,郑州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了在自己人身安全受严重威胁时实施正当防卫的曹海鑫,并迅速移交检察院。郑州检察院不到一周就准备好了起诉书,又神速送达郑州市中级法院。起诉书颠倒黑白,隐匿歹徒聚众持械夜闯民宅、殴打无辜的事实,隐匿了曹海鑫被迫自卫以及猎枪走火误中夺枪歹徒后三番五次欲报警、求救的事实,把正当自卫说成“开枪行凶杀人”。西韩砦村民成群结队四处上访,为曹海鑫申冤。郑州市中级法院在事实十分清楚的情况下无视真相、不顾冤情,以莫须有的“故意杀人罪”悍然下达死刑判决书。而此前一个月刚审结的一起真正的故意杀人罪,对连连开枪导致两死一伤且事后伪造现场的罪犯,同一个郑州市中级法院下的却是“防卫过当”的结论。在曹海鑫上诉后,在村民们再次掀起的上访高潮中,在新华社力促公正审理、连发三次专供高层领导参阅的材料,全国最高法院也干预之后,河南省高级法院仍然置事实于不顾,驳回上诉,并于1998年9月25日秘密处决了曹海鑫。早就自称在公检法有“铁哥们”的恶霸曹新豹,在其弟死后扬言以百万巨资买曹海鑫人头,他真的是如愿以偿了。秘密行刑后,第二天河南高级法院贴出一份编造得比检察院的起诉书还要颠倒黑白和更难自圆其说的所谓曹海鑫罪状。这份奇文被愤怒的村民撕下,作为控告这帮无恶不作的贪官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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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可怖事件的性质,用《天理难容》的作者们的话来说,是公检法某些人“帮助恶霸枉杀好人”(李普);“是党政及公检法系统从基层到上级机关内一些握有……实权的坏人执法犯法”,“蓄意制造的大冤案”(邵燕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