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2)
2017-08-26 01:53
导读:二、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实际运行中所存在的以上,笔者认为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相应的问题,并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
二、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实际运行中所存在的以上,笔者认为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相应的问题,并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 第一,应当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提高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认识。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民和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文件中关于“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指示精神,真正做到统一思想,求得共识才能做到兼顾各方面的需求,处理好新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充分认识到“集中”不是“集权”、“收权”,也不是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财权的转移和重新分配,而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发展要求,必须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 第二,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出现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可以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解决方式,围绕着构建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展开。 首先应健全代理银行的筛选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商业银行的系统,选择具有资信的商业银行作为财政日常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具体确定代理银行,原则上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进行。 其次应建立完备的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紧紧围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财政资金收付实时监测为中心,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和动态监测系统为手段、以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管制度为基础,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强化财政事前事中监管的现代财政资金收付监督管理模式。(1)财政部门要以实施“金财工程”为契机,加快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的微机联网步伐,实现财政与代理银行信息资源共享。(2)建立资金支付有效制衡机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内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支付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资金用款计划的申报、审核、批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审批,以及资金的申请、支付、审核、复核、清算、核算、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相互独立、互为制约。二是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财政资金支付清算的内控管理制度,防止资金支付清算风险。(3)完善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后续监管机制,对财政资金进行跟踪问效。(4)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的投诉机制。及时受理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收款人投诉,投诉受理的工作程序和方式,认真解决好资金支付中发生的投诉问题。 再次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1)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实行绩效合同制度。把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薪酬和考评与贯彻国库集中支付政策的好坏紧密联系起来。(2)提高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违规行为的成本。代理人之所以要做出违背委托人意志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在于它们能够获取额外的好处,而不被委托人发觉;或即使发现,损失也很小。因此,要提高代理人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通过利益激励约束代理人的行为,以最大程度地符合委托人的利益取向。 第三,必须深化配套改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必须进行配套改革,这些配套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紧制定和完善改革的配套制度办法,以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需要。如及时修订《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抓紧做好《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及相关资金清算等办法上升为或部门规章等工作,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法制建设,增强改革的权威性、合法性与不可逆转性;研究修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研究制定改革后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国库支付凭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代理银行代理财政业务手续费的支付标准和预算单位提取现金管理办法,既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又保证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全面推进财政其他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作用。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离不开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同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是国库集中收付的基础,只有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预算单位和具体支出项目,国库部门才能将改革推进到基层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项目并监督资金的正确使用。政府采购是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的重要前提,政府采购规模越大,财政直接支付的额度越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果就越明显。因此,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必须与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改革相互促进,才能共同构筑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充分发挥改革的效能。 三是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进一步简化用款计划审批程序,特别是要简化财政内部对用款计划的审批环节。如对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审批程序可直接报送到国库部门予以审批,或直接按照均衡拨款的原则在每月底自动产生下达用款计划;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时限,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保证单位及时用款;改进和简化资金清算程序,节省清算时间,延长单位使用资金的时间,方便单位用款。同时,建议人民银行制定住处的使用和管理办法,逐步取消纸技凭证的传递,实现网上资金的无纸化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