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税收收入超常增长的辨析(2)
2017-09-06 05:33
导读:二、现行的税收计划管理制度主导着税收缺口的填补进程,使我国的税收收入得以持续稳定地超常增长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及我国
二、现行的税收计划管理制度主导着税收缺口的填补进程,使我国的税收收入得以持续稳定地超常增长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及我国现行税制、征管监督体系和其他经济管理制度的制约,对税收收入一直实行计划管理,即每年都根据财政支出的需要和上年的收入规模,按照一定的增长比例确定当年的税收收入任务。 各级税务机关则按照上级税务机关及当地政府确定的计划任务组织税收,而且把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作为履行税收职能的一个重要标志,至于现实经济活动所能提供的税收规模到底应该有多大,则不大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由于税收计划管理制度是目前各级政府对税务部门进行领导、管理、考核的一种比较简单、易行的,对税务部门来说也是一个比较愿意接受的方式,因此与计划经济时期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在适用,而且目前还没有改变的迹象。对此,作为税务部门来讲,必须要有长远考虑,特别是在当前安排税收计划时不完全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必须留有余地,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每年任务的完成或超额完成,从而达到各方满意的目的。也正因为这样,税务部门提出了要建立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机制。从一定意义上讲,税务部门的职能特点应当是被动的,也就是说税务部门只能执行税制,而不能决定税制;只能依经济活动所提供的税源行使征收的权利,而不能决定或创造税源。但由于我国财政支出,特别是地方财政支出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发展速度的现象持续存在,税收收入持续高于经济发展正常所能提供的税收增幅就变得很了。 在税收计划管理制度下,税务部门一般都能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税收任务。即使由于特殊原因,年中出现追加税收任务的情况,一般也能照常完成,这使得税收计划管理制度具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一方面增强了政府继续对税收实行计划管理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增强了税务部门每年留有一定的收入余地的必要性、紧迫感。如此,只要税收计划管理体制一直存在下去,税务部门都会尽可能地留下税收缺口。至于每年填补的缺口有多大,则主要看政府对收入增长的要求及税务部门的预期愿望和可能性。如果政府要求高一点则税务部门压力就大一点,增长的比例可能就大一点,反之亦然。因此,在这种保持一定的税收缺口的前提下,每年都拿出一部分填补一点作为超常增长部分,客观上就维持了人为的持续快速高幅增长这样一个税收形势。
三、现实税收形势带来的隐忧 (一)高幅增长的表象掩盖了征管工作的矛盾和,也了税制改革的进程。 在一定的税制条件下,由于税收收入的高幅增长,给人们展示的是一种比较乐观的景象。特别是在根据正常的水平所能实现的税收收入基本实现或超额实现的情况下,征纳双方的矛盾又没有突出,一般很难对现行的税制和税收工作提出怀疑。人们一方面反映征管质量不高,有税不收现象比较普遍(越是税源充盈的地方,征管质量问题越突出),另一方面人们对于大幅增长的税收形势带来的喜悦远远超过忧虑;一方面感到税制的落后、不、执法的不规范,另一方面又对税制改革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和对现有税制稳定的局面可能被打破而难以痛下决心。
(二)不利于依法治税的全面推进。 在税收计划管理制度下,依法治税对税务部门自身来说变成了仅仅是程序方面的要求,而实体方面依法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要求,就只能变成一种愿望或口号。依法治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必须保证所有纳税人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把公平、效率的税制原则体现到具体的税收执法活动中。由于受完成税收任务的限制,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除非对矛盾比较突出、各方特别关注的领域或案件介入外,一般不会给予太多的主动介入,把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变成了缓解社会矛盾的平衡器,形成了建立在执法不到位基础上的所谓的“良好”的征纳关系。一些地方甚至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作为弥补税收任务完成困难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