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长期股权投资财务决策的税务问题(2)
2017-09-11 03:34
导读:二、基于税收利益考虑的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在税收方面的考虑主要集中在节税、经营成本和及经营风险的权衡方面。长期股权投资必须在经营地点和经营
二、基于税收利益考虑的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在税收方面的考虑主要集中在节税、经营成本和及经营风险的权衡方面。长期股权投资必须在经营地点和经营形式方面进行选择,而税负通常也因投资地点和投资所形成的经济主体的纳税身份不同而异。因此,在投资地点可以在不同税收管辖区之间进行选择并且投资对象的组织形式不是惟一限定的情况下,经营地点及形式的选择和税负权衡就成为投资决策必须考虑的因素。 经营地点的选择需要考虑的主要是税负总水平以及主要税种、税收优惠、产业政策导向、特区等可能导致节税的方面。经营形式的选择则主要涉及设立子公司和设立分部的抉择。在拟设子公司的情况下,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经营的经济主体,因此需要重点考虑扣缴税率以及扣缴税的实施范围、税收优惠的种类和力度、母国的立法有否对海外控股公司管制和外国收入的税收优惠条款、转移定价及外汇的管制法规、第三国税制及税收协定等因素。在拟设分部的情况下,由于分部是母公司经营活动的延伸,所以要密切关注是否在收益上有税负、是否在费用支付上有税负、两国有否税务协定等方面。筹资渠道的考虑则因子公司是自治型或依赖型而有所区别。 税负是经营的一种伴随现象,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竞争。投资决策的制定,首先是从企业经营战略出发的,税负的考虑一般服从于经营战略,因而也应服从于投资决策。
三、关于与税负相关的资本成本问题 从资本来源国和接受国的税制差异的角度,探讨跨国投资资本成本,对企业的财务决策、企业价值的评估和竞争力的评价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从理论上说,税制应当是中立的,即不具有激励股东选择筹资的作用。然而,在不同的税收管辖区之间,特别是在跨国投资领域,税制中立则几乎是无法企及的,因为国际层面的税制的充分中立是以每个国家本国税制充分中立为前提条件的。如前所述,税制本身不可避免地具有激励动机和约束动机,从而具有宏观调控作用,因而税制的中立便成为一种理想状态。这样,在国际层面和不同税收管辖区之间,基于税负的资本成本考虑便具有财务决策意义。 朱星君认为,由于逐渐增强的市场国际一体化缩小了国家之间资金成本的差异,税收法规将在已经确定在国外市场投资的公司的资本成本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对于国际投资而言,资本成本的国际比较由于重复征税的可能性、在不同国家筹集投资资金的可能性和这些资金在母子公司之间的转移而复杂化。因而,将本土投资的资本成本与在国与国之间投资的资本成本相比较,可能导致对跨国公司竞争力的严重误解。君的此项研究旨在估计国际税收法规影响美国公司在国外经营的子公司资本成本的程度,以及若干其他可能增加美国在海外经营的公司的竞争负担的因素。君的研究发现,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当源于美国的权益资本被用作投资资金的边际来源时,美国关于海外投资公司的税收规定使美国在主要海外市场经营的公司的资本成本,较之在美国国内经营的公司的资本成本大约高20%。进而,美国涉及国际投资的税收法规显著地提高了对外投资的资本成本,而与对外投资有关的税负成本易于把国外子公司置于相对于当地公司而言的不利地位。他指出,就主要投资国而言,美国来自国外资源收益的本国税负免除或递延和外国税贷项的规定比较严格。因为美国的税收法规使由母公司提供权益资本的国外子公司更可能较之主要外国市场当地公司面临较高的资本成本,以致影响美国国外子公司在外国市场上与当地公司和其他国家的公司在当地的子公司的竞争能力。 关于海外投资资本成本的确定和比较,也有比较具体的可资量化的成果。朱利安·奥沃斯就考察了海外子公司在不同财务政策下的资本成本,并给出了相应的方法。但是,应当指出,这样的计算方法是与特定的经济环境、市场条件和税收背景为前提的。由此可见,基于税负的资本成本考虑不但在国际层面和不同税收管辖区之间具有财务决策意义,而且对公司的价值和竞争力的评价具有修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