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探研(2)
2017-09-15 01:13
导读:二、税收筹划的发展空间 税收筹划在西方国家比较盛行,虽然在我国起步较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税收
二、税收筹划的发展空间 税收筹划在西方国家比较盛行,虽然在我国起步较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税收筹划在我国呈现出越来越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 税收筹划的宏观效应决定了其发展前景广阔 1.税收筹划是实现国家税收调控职能的必要环节。政府通过税种的设置、税率的确定、课税对象的选择和课税环节的规定,体现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税收筹划使纳税人拥有多个纳税方案可以选择,而不同纳税方案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企业的同一目标,即减轻税负、获利最优;不同纳税方案对企业投资决策、经营方式的确定起决定影响,从而在宏观上有利于优化投资方向、消费方向,使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政府征税刺激了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税收筹划引导了经济主体的健康发展,这种有利于宏观经济的效率性行为,决定了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税收筹划有利于完善税制,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就要特别注意研究政府税收的规则条款,而政府则可以通过税收筹划的方案发现并改良已有税法的不完备之处,借助税收筹划的信息资料,加速和促进税法的完善。因此,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辅助国家税法完善的过程和对政府政策导向正确性和有效性加以检验的过程。 3.我国加入WTO以及全球化趋势对税收筹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收筹划在我国刚刚从一个过去不敢说到现在敢说,并且在媒体上公开说的路中走过来,这是一次观念与思维的大飞跃,也是税收筹划与实践在我国的一个崭新的开端。加入WTO,意味着对外商资金、人才、商品的全面开放,国外热衷于税收筹划,并且具有较成熟的税收筹划经验和较高的筹划水平,这对我国企业的竞争是不利的;随着一些限制的取消,我国企业走出国门也需要高层次的税收筹划为企业服务。因此,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在对内对外各方面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会逐渐凸显出来,更多跨国公司、师事务所的进入,不仅直接扩大了税收筹划的需求,而且会带来全新的税收筹划理念和技术,这将促进我国税收筹划水平和从业水平的提高。 (二) 税收筹划的微观效应决定了其发展空间广阔 1.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完善,决定了企业只有壮大自身实力、提高竞争水平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节约税收支出如同增加了企业的净收益,与降低其他成本项目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众所周知,成本优势是企业竞争优胜的法宝之一,税收筹划不仅有利于获取成本优势,而且能增强企业投资、经营、理财的预测、决策能力和准确度。 2.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培养和增强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意识。税收筹划必须以全面理解、掌握税法为基础,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税法的普及、、运用过程,企业把运用税法选择纳税方案作为自身发展的一种内在需要,为纳税意识的增强奠定了基础。 3.税法的日臻完善,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使税收筹划愈来愈成为企业经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力发展,分工细化,税收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税收流失受到广泛关注,人们的普遍心理是,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纳税人宁愿冒风险也不会劳神费力去从事税收筹划。因此,税收筹划的发展要求强化我国税收征管稽查力度,完善税法,使偷逃税机会日益减少,风险增大。同时,由于税收筹划的多样性、复杂性和高技术性,使企业更依赖于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这样有助于税收筹划和代理机构的共同发展。
三、发展税收筹划应注意的 对税收筹划进行探讨,目的就是要本着积极的态度对待税收筹划,发挥其正面效应,采取可行措施限制、摒弃其消极。 (一)准确理解税收政策法规 税收筹划是合法的,是适合税收立法精神的,必须正确把握税收政策,这是税收筹划面临的最大困难。原因有:1.我国税法立法体制层次多。首先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税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较稳定、纳税人较熟悉的法律形式;其次有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如各税种的暂行条例,也相对稳定,易于把握;再次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规章,如各税种的实施细则、通知、办法等,不仅数量庞大,并且具体税收法规变化频繁,稍不注意使用的法规就可能过时。 2.有些税收法规存在很多模糊之处,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难以准确把握。 (二)正本清源,防止借税收筹划之名进行避税活动 在税收筹划中要注意走出“税负最轻”的误区,对纳税人而言,是要选择有利于纳税人总体利益最优的方案,要明确最优纳税方案并不一定是税负最轻方案,税负减少并不一定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税收筹划是要真正做到“节税增收”,税后利润最大化。虽然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目的都是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降低成本,减少税收支出,结果都是规避税收,造成国家税款总额的减少,但税收筹划与避税有着本质的不同。税收筹划的过程与税法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它不影响税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削弱税收各种功能的发挥。而避税则属于税收法律意志企图控制但却力不能及的行为,是由于税法规定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内在缺陷所致,一方面避税会引起社会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干扰税收调控职能的发挥;另一方面避税是违背税法意图的个别行为,对个别纳税人来说意味着得到政府的“额外补贴”,造成纳税人之间的负担不公,引起竞争的不公平,最终可能影响到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导致宏观经济低效率。 虽然在理论上对税收筹划和避税有一个基本的区分,但实际操作中税收筹划与避税有时还难以区别,一旦税收政策导向不明确,税收法规和征管办法不完善,税收筹划就有可能转变为避税行为。这要求政府建立有效率的税制运行机制,使税法简单、明确、便于理解,税收条款可操作性强而弹性弱,尽可能降低或杜绝借税收筹划之名进行的避税活动。 (三)税收筹划要求执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税收筹划作为“朝阳产业”已经走到了“前台”,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现状,税收筹划通过中介机构——税务代理机构来完成较为。这就要求税收筹划执业人员应具备丰厚的专业素质,包括具备较高的税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这是税收筹划成功的保证;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法律要求是税收筹划的前提,不能为招揽业务随意放弃原则,不能受利益驱动屈从客户压力等;还要具备沟通能力,表现在与征纳双方的沟通等方面。税收筹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种事业、一种职业,需要由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来从事并加以研究,才能使其得到完善和发展。 (四)发展税收筹划,政府和管理机关面临挑战 税收筹划的参与者应是具备财税、法律、会计等多方面专长的复合型人才,其理论之深厚、阅历之丰实、技术之娴熟非常人能及,一旦税收筹划违背税法意图,演化为避税甚至偷逃税行为,其应付难度可想而知,所以税收征管部门要重视培养税收专业人才,提高税收征收管理的质量。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防止偷税、避税行为发生。 主要资料: (1)陈国庆《税收策划的理论认识》(载《财贸研究》1999年第5期)。 (2)盖 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版)。 (3)王 禾《对我国税收筹划的思考》(载《财务与经济》2000年第1期)。 (4)刘 静《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与现实需要》(载《经济问题》2000年第6期)。 (5)李 辉、朱洪泽《税收筹划与避税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载《财务与经济》2000年第1期)。 ①参见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4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