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的委托代理问题与监督机制研究(2)
2017-09-19 03:13
导读:(三)委托人监督的机会主义与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失灵 为了保证政府或采购官员不折不扣地按他们的意愿来执行采购权力,委托人就必须对采购权力的委
(三)委托人监督的机会主义与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失灵
为了保证政府或采购官员不折不扣地按他们的意愿来执行采购权力,委托人就必须对采购权力的委托代理运作进行监督。然而,由于这部分委托给采购官员的采购权力已经从私有产品变为公共产品,所以,采购权力的委托代理运行产生较大的外部性,造成委托人对采购权力代理人的监督不力。其原因如下:
1.监督成本大
在纳税人———政府———财政部门———专门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官员的采购权力委托代理之间,由于采购权力是多层委托代理下来的,随着委托代理的链条增大,相应加大了采购权力执行监督的成本。
2.监督者的机会主义行为
由于采购权力的委托人是广大的纳税人,并且每个人置于公共领域的私有权利也是有限的,所以每个委托人都没有监督的积极性,主要原因如下:首先,采购权力委托代理运行失灵给造成的损失巨大,但平均分摊到每个委托人身上就比较小。其次,每个委托人监督采购权力执行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等,而这部分的机会成本对自己来说则非常大,并且即使他监督得好,或者保证采购官员按全体委托人意愿执行采购权力,或是查处了采购官员腐败,但他因此而获得的利益非常小。这对于符合理性经济人本性的每个委托人是得不偿失的。这样监督者就没有监督的积极性,就不会想尽办法去降低或改善监督成本。所以,每个人都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而希望别人来监督,自己“搭便车”坐享其成,而导致无人监督。最后,在多重委托人的情形下,不同的委托人之间享有的信息不同,而且多个委托人很难在合作利益的分配上达成一致,因此在广大委托人之间采取监督的选择性激励政策是非常困难的。
大学排名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和监督的机会主义,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就会产生代理失灵问题,使得采购官员追求个人财富的需求与供应商谋取自身利益的动机相结合,以寻租的方式来实现各自的利益最大化存在了现实可能性。
三、政府采购中委托代理模型
(一)代理人行为分析
假设采购官员的正常收入为S1,和供应商合谋取得的额外收入为E(t),t表示采购官员的权力,假设权力越大,合谋带来的额外收入越大(即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