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问题初论(2)
2017-09-27 05:34
导读:纳税人问题的化解 随着纳税人问题及其所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的日益显现,加强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以解决纳税人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
纳税人问题的化解 随着纳税人问题及其所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的日益显现,加强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以解决纳税人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除在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加强了对纳税人权利的规定和对税务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约束外,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还专门颁布了诸如《纳税人权利法案》、《纳税人权利宣言》、《纳税人权利宪章》等法律性文件,以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综观上述各国的立法状况及世界各国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具体实践,笔者认为,要真正解决纳税人问题,除了要加强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立法之外,还重点应该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加强对纳税人权利意识的,以提高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在当代,“纳税义务人”的概念已经被纳税人的概念所取代。这不仅仅是词语的变化,而是标志着社会对纳税人身份认识的转变。即纳税人不仅仅是义务主体,而且也是权利主体。纳税人不仅仅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而且在纳税活动过程中也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权利。正是法律法规中对纳税人权利的规定,才从根本上保证了纳税人能够以相对独立、平等的身份与税收管理机关进行正常的交往和履行正常的纳税义务。因此,加强对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教育,以提高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才是解决纳税人问题的根本之策。而在其中,广泛深入持久的税法宣传被证明是提高纳税人税收法律知识和税收维权意识、维权能力的最为有效的。 第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在现代法治国家中,纳税人的权利是一种法定权利,故纳税人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由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违法行政所导致的结果。因此,要解决纳税人问题,还必须规范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防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而了大量的纳税人问题后笔者发现,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之所以违法行政导致纳税人问题的产生与发展,主要的原因并不是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不健全,也不是因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懂法,而是因为许多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的意识,没有依法行政的理念。而“如果不尊重法律,法律知识本身是不能制止违法行为的”。因此,要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除了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之外,还必须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的教育。 第三,加强税务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切实解决已发生的纳税人问题。“无救济则无法律”,这是一条基本的法律原则。既然违法行政会导致纳税人问题的产生,因此,为了解决纳税人问题,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建立税收救济制度。从目前世界各国的具体实践来看,税收救济制度主要包括了税收行政救济和税收司法救济两种。前者也叫做税收行政复议。它是由税务机关依照行政程序自己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形式上具有行政裁判的特点。后者也叫做税务行政诉讼。它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根据纳税人的请求来对税务机构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一项制度。它是解决纳税人问题、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对于保障和监督税务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或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解决纳税人问题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国,目前的税收行政救济制度和税务司法救济制度无论在制度设计还是在制度执行中都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从而导致税收行政复议和税收行政诉讼制度在实践中没有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加强税务救济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切实发挥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功能,就是解决纳税人问题的另一重要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