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策略分析(2)
2013-07-21 01:06
导读:三、建立多元化的产品供给体制 税费 改革以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来源问题成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重点
三、建立多元化的产品供给体制 税费改革以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来源问题成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重点和难点。能否向农村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满足农民的需求,其核心问题还是资金问题。政府虽然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一个重要主体,但是在
财力尚不十分雄厚的前提下,单方面地依靠政府的力量显然存在着困难。为此,我们必须创新公共产品的融资模式,采用多种手段,通过多种渠道去筹资。
首先,继续发挥政府的支持作用。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来源中,政府的财政投入仍是最重要的一种。另一方面,上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尽量保证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尽可能多地落实到乡镇。同时,要改变财力过多集中于县级以上政府的现状:使乡镇财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级财政,从而为乡镇政府向农村供给公共产品提供资金保障。
其次,充分发挥机制的多元化筹资功能,通过市场来筹资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有偿性或可收费性。正是这种有偿性激励了个人、企业、机构等组织去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比如中央政府可以发行或专项国家基本建设债券等,将上闲散的资金筹集起来,投入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政府也可以通过减免、信贷优惠、贴息补助等形式,调动个人、企业等对公共产品投入的积极性;政府还可以通过贷款、参股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四、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机制
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领域还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没有适当的监督机制来处理冲突和监督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运作,就会为实施最粗俗形式的腐败提供机会。
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机制可以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加强对农村公共财政资金的和监督。加强对农村公共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关键是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和政府问责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切实的绩效考核,对于达不到绩效考核标准,或者出现工作差错、工作失职者,应通过政府问责制,追究责任,给予应有的处罚;二是完善农民对地方政府公共产品供给的社会约束和监督机制,提高农民的参政和监督意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农民的“集体行动”能力,从而改变他们在与政府博弈过程中的弱势地位,有效遏制政府行为的随意性,确保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的合理使用。
(科教范文网 lw.AsEac.com编辑整理)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是影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键性因素,要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其关键就在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创新和完善。因而,当前应该严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重点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融资途径、供给主体以及地方财政体制的完善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参考文献: [1]陈飞宇.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J].消费导刊,2009(1)
[2]陈新轩.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责任探究[J].乡镇,2009(2)
[3]陈昕.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问题思考[J].改革与战略,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