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化档案信息开放利用原则的提出及意义((2)
2013-11-10 01:02
导读:“数字化档案信息开放利用原则”在精神实质上与“档案开放原则”具有历史上的渊源关系,同时又通过信息技术的优势弥合了从“开放”到“利用”的时
“数字化档案信息开放利用原则”在精神实质上与“档案开放原则”具有历史上的渊源关系,同时又通过信息技术的优势弥合了从“开放”到“利用”的时空间隔、范围局限和方式限制,体现了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和突破。
2 档案信息利用的困境突破和现实回应
社会档案利用水平和服务程度是新型档案利用原则和理念萌发的现实土壤,档案利用的现实状况和外部环境决定了新型档案信息形态能否诞生以及新的档案利用方式是否具有生命力,是“数字化档案信息开放利用原则”提出的现实基石。
2.1 突破档案信息利用困境
目前档案信息利用正处于困境之中。有学者从国家档案局1994-2003年的统计数据中揭示出“馆藏档案利用与99%以上的人不相关、档案利用与90%以上的馆藏档案不相关”的窘迫局面。
档案信息利用困境的产生既有档案信息本身的特点所内生的利用障碍,也有档案利用过程中时空间隔、范围局限和方式限制所带来的制约因素,还受到档案信息提供者、管理者、服务者以及利用档案的用户意识和行为的多重影响。对于档案信息的本质特点所导致的利用障碍,通过转换档案信息形态或载体性质,组织和深度加工档案信息内容,可以部分弥补和相对弱化,这正是“数字化档案信息”产生和迅速增长的源动力。对于档案利用活动中各参与主体消极影响的规避,只有依靠对档案信息价值的充分认知,依靠相关制度对各自行为的规范约束才能实现,这正是“档案开放”原则和制度不断调整修改、档案利用理论和法规不断补充完善的动力。而在利用服务过程中实现时空超越,扩大范同和灵活方式,是突破档案信息利用困境最立竿见影的有效方式。
首先,“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开放利用”能够突破时空边界。“数字化档案信息”以“二进制代码”形式存在,以“比特”形式传播,只要服务器和数据库能正常工作,档案用户就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检索和利用所需信息,在利用上突破时空边界。实际上,图书情报界早已多次探讨了基于互联网技术的3A服务(anytime anywhere anyway)的重要意义,并在网络信息利用服务上开展了大量工作。信息技术在档案领域催生了大量数字化信息,确立“数字化档案信息开放利用原则”既是对传统服务方式的变革,又是对信息化社会冲击的适应。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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