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创新及评价(1)(2)
2014-01-15 01:20
导读:三、创新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的主要思路及评价 第一,对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建立以统一监管为核心的管理体 制,改
三、创新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的主要思路及评价
第一,对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建立以统一监管为核心的管理体
制,改革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无偿使用的模式。主要形式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出资人,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专门机构,建立出资人制度,构建新的国有资产产权运营主体,对政府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占用、使用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授权经营、托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要求进行优化配置和资本运作。具体步骤是:一是进行产 权整合和变更,原归属各单位的固定资产产权变更至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专门机构名下,统一配置和管理。二是建立固定资产租赁制度,实行有偿使用,按使用人占用的资产量收取使用费;使用租金纳入单位经费预算,超支不补,结余留用。通过建立资产管理公司与使用人之间的新型经济关系,培养单位付费的市场化意识。在单位经费预算固定的条件下,约束其多占国有资源的内在冲动,利用经济杠杆调动单位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能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通过租金收入实现国有资产构建、使用、补偿的良性循环。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徐建光
当代中国行政发展中的制度创新
论我国行政咨询的构建与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