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用与政府自觉(1)(2)
2014-01-26 01:34
导读:——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政府是公众的代言人、公众利益的分配者和维护者,公众是政府政策的动员者和实践者,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是“舟水”关系、“鱼
——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政府是公众的代言人、公众利益的分配者和维护者,公众是政府政策的动员者和实践者,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是“舟水”关系、“鱼水”关系还是“油水”关系、“水火”关系将说明政府的合法性程度[2](P82),政府公共政策的供给和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提供状况将反映政府的信用水平和公众的满意程度。由此可知,政府及其官员是公众的“勤务员”,政府信用状况影响政府与公众的关系。
——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企业是两个独立的平等主体,他们在 经济 领域的分工体现为间接生产领域和直接生产领域、垄断型领域和非垄断型领域、公共型领域和非公共型领域的分工,政府表现为宏观经济领域的主体地位,企业表现为微观经济领域的主体地位,政府为企业安排经济运行制度和引导企业 发展 方向,企业为政府提供有利的财政支持和微观经济运行状况。由此可知,政府是企业的“引航员”,政府的信用水平影响企业的信用程度,企业的信用状况反映政府的信用质量。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切经济活动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配置生产要素和分配经济利益的基本运行机制,政府公共产品的供给或公共服务的提供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市场,同时,政府既可以抑制或代替市场的功能,也可以扩张或补充市场的作用,也就是说,政府对于市场起着宏观调控的功用,如果说市场是 交通 要道,那么政府就是红绿灯。由此可知,政府是市场的“掌舵者”,政府的信用程度决定市场的信用水平。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其他要素的关系诸如政府与社区、政府与媒介、政府与
国际关系等等,这些关系无不体现信用关系在他们之间的作用,比如政府信用影响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政府信用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反映和测度的,政府信用影响国际形象……由此可知,政府是社会的“中流柱”,政府的信用效应能够创造社会信用环境。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综上所述,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础和源头,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政府信用的水平决定着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的程度,政府信用是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和社会信用的灵魂和核心。政府信用是政治文明的要求和反映,是政府文明和政治文明的主要维度。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陈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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