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超市商品购销协议书(3)
2014-03-12 01:37
导读:(3)若供方以任何形式的利益(包括给个人的任何回扣、超过50元*的餐饮招待、超过50元*纪念品或节日礼品、游览、娱乐、其他招待或置产等)予XXXX超市
(3)若供方以任何形式的利益(包括给个人的任何回扣、超过50元*的餐饮招待、超过50元*纪念品或节日礼品、游览、娱乐、其他招待或置产等)予XXXX超市的任何职工,以图获取任何不当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者,XXXX超市将停止与供方之一切合作,并可依法对供方采取必要措施。但XXXX超市“经理级”以上干部及其指派之人员参加供方所举办之餐会不被视为商业贿赂。
以当年之物价为基准,按当年之物价波动来调整。
第十七条通知:
所有通知或联系事项,双方应以书面确认,并以传真或邮寄送达,双方之一如在任何时间更改其地址,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八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订单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补充协议之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签约人(XXXX超市公章) 签约人(供方公章)
采购经理: 公司名称:
业务代表: 采购总监: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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