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政府的价值与制度建设分析(2)
2014-06-13 01:09
导读:美国著名学者登哈特曾提出: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念。登哈特认为,公共行政已经历了一场革命。目前,与其说公
美国著名学者登哈特曾提出: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念。登哈特认为,公共行政已经历了一场革命。目前,与其说公共行政官员正集中于控制官僚机构和提供服务,倒不如说他们更加关注掌舵而不是划桨的劝告。公共行政官员在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应该致力于承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其工作重点既不应是“掌舵”,也不应是“划桨”,而应是建立一套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政府角色的重新塑造和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必然伴随着政府行为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此时以诚信原则约束行政行为就凸现出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以诚信原则为指导转变政府职能,应是主观诚信与客观诚信的统一。主观诚信即注重行政官员的道德教化、内心自律,如果不以这种理性的价值观作为指导,很有可能重走以前的老路子甚至造成行政效率低下或失效。客观诚信是指政府政策必须具有相当合理性,不能显失公正:不能违反惯例和平等对待原则;必须符合最少损害要素原则并具有平衡性等等。
2 制度建设方向
诚信政府建设需要提供制度平台,为政府走向诚信提供制度安排,着力打造政府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2.1 有限政府
有限政府是强调政府理性利能力的有限。要求政府在既定能力条件的约束下,有效地控制行政权力的扩张,实现与市场和社会力量的职能均衡,打破“政府万能”的神话,改变政府统揽一切、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权力格局。在市场经济社会,政府只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强力手段,而不是唯一手段。政府若过度干预市场经济,会导致政府失败;若政府对市场经济不进行宏观调控,放任自流,也会导致市场失灵。建立有限政府需要进行市场化改革,而市场化改革的难点是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关键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建设有限政府要求政府从市场利社会中退缩一些职能,政府不该管的事情,坚决不要去管理;老百姓自己能作主的,攻府也不要过多地去管,市场竞争机制能解决的,政府也不必过多地去管;社会中介组织能够自律管理好的事务,政府应放手让他们去管。政府不能因为有利可图就与之争利,更不能有责相推、撒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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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是针对人治政府而言的,要求政府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去依法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实施
行政管理活动,从而使其行为结果具有确定性和预见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政府树立“法律至上”的行动准则,牡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把国家对社会事务的管理纳入到法治化轨道。政府只有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依宪治政和依法行政,才能真正对人民负责,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