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服务社会化发展策略探讨(2)
2014-10-24 01:04
导读: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政府职能外移,将不必要由政府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移交给社会组织、“第三部分”,由社会组织向社会直接提供公共服务。政府
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政府职能外移,将不必要由政府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移交给社会组织、“第三部分”,由社会组织向社会直接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应将社会服务与治理的权限通过***参与的方式下放给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家庭、志愿者组织等应自我服务、自我治理,从而形成一种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格式。一方面,通过大量的社会公共事务逐步分散或委托给社会组织使政府能够下放行政权力、简化政府职能、减少政府业务、加强政府监管,实现降低治理本钱、转变政府职能、进步政府绩效的目的;另一方面,在社区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公共组织健全的社会中,市民可以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公共治理当中来,使公众的利益通过***参与的方式体现出来。
放松对市场的限制,扩大准进的领域。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放松对市场的限制,不断扩大市场主体准进的领域。国家出于特殊目的对金融、出版等领域的外商投资进行限制是必要的,但尽大部分制造业领域,尤其是竞争性领域不应多加限制。比如在交通、能源、通讯、电力等领域,目前在市场准进方面依然限制较多,不利于这些行业的发展。在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的过程中,除少数特殊行业和部分外,大部分行业要放松政府的准进限制,减少政府的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地打破行业、部分的垄断,让市民在市场上行使自由选择权即“用脚投票”来使公共利益得到满足和实现。
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打破行政垄断,促进公共事业的多元化、社会化与民营化,逐步消除公营独占事业的局面。一方面,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可以在全社会中培养起一种主体意识,从而彻底走出对国家、政府的依附心理,进一步地激发社会成员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有效地监视公共权力的行使过程。另一方面,事业的多元化便于天生新型的制度模式,使从事公共物品供给的单位、组织拥有了独立自主行动的权利,优化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加强对公共服务社会化的监视。在肯定公共服务社会化是政府进步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一种重要途径的同时,也需要看到,由于市场机制的引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在现实中也可能会带来一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社会公平、公共服务缺位等题目。基于公共服务社会化所产生的题目和公共服务的政治性质,在公共服务社会化过程中,政府要承担以下治理责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建立一个有效的监视治理行政体制。制定行业服务规划政策、服务标准、质量要求和收费标准,建立公共服务资格认证和登记制度,强化政府的监视治理责任。确立公共服务全体国民待遇制度,使公共服务同等地对待所有的人,特别要关心弱势群体的需求。政府要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对违规机构做出相应处理,以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对公共服务提供缺位题目,政府应通过授权、制定优惠政策、提供政府资助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第三部分”投进到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领域,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调整政府资助对象和数额。
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方向应该是经济改革的市场化、公共治理的社会化。目前,经济市场化取向已有了共叫,而行政体制改革基本上还停留在政府机构的改革上,更多地是从政府自身需求的安排,没有形成政府与社会较好的互动关系。不实行公共治理、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就不会彻底。
参考文献:
1.黄恒学.公共经济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孙学玉.公共行政学论稿.人民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