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思考(1)论文(2)
2013-08-11 01:12
导读:当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政策调控时,如果调控目标不明确或不一致,则调控的效果将可能大打折扣。综上分析,政府调控决定了现有房价变动的供求关系。
当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政策调控时,如果调控目标不明确或不一致,则调控的效果将可能大打折扣。综上分析,政府调控决定了现有房价变动的供求关系。宏观调控是政府对经济总量即总供给与总需求的调整和控制,通过深入分析造成总供求失衡的原因,进而从深层次上通过总量控制稳定整个社会经济周期中的房价上下波动。
(二)调控目标:需求差异与调控政策
这里笔者仅结合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与宏观调控政策间的关系进行有关分析。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房地产需求,对调控政策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调控效应及结果也因需求而异。所以应针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差异,制定相应的调控政策,把握好调控力度。
如果按照需求动机进行市场分割,则市场需求与调控政策的关系可进行如下分析。
1. 源于自身住房的消费需求。以广州为例,从1997~2002年,居民私房拥有率平均每年大约以5%速度稳步提高,购房者中自主性买家占比例很高,这种刚性需求很难被打压。有关调控政策在短期内会延缓这一部分需求,形成短期的观望和对未来的价格预期,但从长期来分析,则影响不大。
2. 源于个人及企业的长期投资需求。土地资源的稀缺导致房地产价值在不断平稳增值,投资房地产确实是不错的长期投资选择。此外投资房地产还可以以小搏大,个人和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及区域利率差异,在较为宽松的贷款环境和条件下进行操作。这部分投资与一个国家的、区域及地区的发展、地区区域条件、对未来价格的预期、银行房产贷款政策的宽松与否等因素密切相关,因为相当一部分资金源于借贷,因而特别对于金融政策的变化比较敏感。
3. 个人及企业的短期投机需求。当市场价格有强劲的上升趋势、心理预期未来市场价格将继续上升的时候,在市场的示范效应下,个人及企业都有强烈的投机冲动,这部分需求属于短期炒作。房地产的投资与投机两种需求有可能在一定的市场环境下互相转换,短期内在一定的市场环境下很难作出明确的区分。在中国,由于投资渠道的狭窄,住宅的投资(含投机)需求在中国房价走向中占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一份统计调查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的商品住宅投资性购房比例为17%,在全部投资性购房中近三成短期转手,逾两成投入租赁市场,近五成空置等待升值。2005年初,一份详细的某楼盘访谈式调查结果显示,17%用于包括出租在内的投资用途(其中8%属于只追求买卖价差的投资)。2006年初,深圳市2005年新房购房者的全样本分析结果显示:同一购买者购两套及以上房子的总套数占新房销售总套数16.07%。这类住宅的市场需求对房屋价格,银行金融及税收政策的投资收益非常敏感。在现有的住房供应体系中,其行为对房屋的市场价格和租金价格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中国大学排名 此外,房地产需求尚有长期需求和短期需求之分,本地需求与外地、国内国外需求,国内各个不同地区需求之差异等等。特别是地区需求差异,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定位及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房价存在相当大的差别。宏观调控政策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分割,掌握各分割市场的需求特点并长期跟踪调研,进行统计数据分析,掌握其对政策的反应程度,准确测算政策的效应值,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调控政策。
三、关于调控政策的特点与效应
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对市场失灵问题的补充和辅助,宏观经济政策有各自的优势和特点,把握它们,就可以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一)关于宏观调控效果的滞延性与两面性
由于政策作用时滞的存在,一般情况下,宏观调控效果的全面反映,必然要在调控手段实施后的一段时间甚至以年计算的较长时期才能完全显现,财政政策时滞相对于货币政策要长一些。由于滞延的客观存在,往往导致调控措施在经济形势已发生变化甚至转折、在不需要的情况下才发生最猛烈的作用。同时,经济政策是一把双刃剑,应用起来应该慎而又慎。正因为如此,调控政策的出台需要特别强调“适时适度”,出台调控措施要多,调整差别幅度要小,调整间隔时间要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