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城市的思考(1)论文(3)
2013-08-30 01:02
导读:5.利用公开拍卖方式 这种方法是对城市中若干设施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进行公开拍卖,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置换(筹集)新项目的建设资金。例如
5.利用公开拍卖方式
这种方法是对城市中若干设施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进行公开拍卖,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置换(筹集)新项目的建设资金。例如山东省泰安市为吸引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打破政府垄断,放宽市场准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拍卖和出让城市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权。2000年该市城区沿街改造,建设公厕,政府决定采用土地无偿使用30年,免收一切行政收费,各种入网费、增容费减半征收,并允许同步建设1-3倍面积的商业用房等优惠政策,鼓励外资、个体私营经济成份参与,经过不长时间即吸引1亿多元社会资金,建设、改造公厕2196个,彻底改变了该城市反映极为强烈的公厕脏、乱、差的面貌。再如,2001年3月开发建设的泰安市东岳大街西路综合改造工程,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先行把规划区内,道路两侧土地全部征为国有,做出先期土地储备,待经过一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使土地增值后,再通过整片划拨、出让给市国资公司,市国资公司对其进行综合开发,立体建设。通过此项开发,市政府即收缴市政配套费4亿元,土地出让金1亿元,不仅获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亿元,还获得3.8亿元的利润。莱州市仅在近几年的拍卖城市公用设施广告发布权、城市公交线路使用权方面,就实际增加财政性收益6000多万元。其他地方还有拍卖公路收费站等做法。
6.利用资产置换方式
这种方法是指用现有的城市资产的产权(实际上还有巨大潜在的价值),置换出投资资金,用以加速城市建设或城市新兴产业发展。这种方法对于盘活许多闲置的国有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运转效率,都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上海市利用这种方法,在老市区内,对部分产业实行了“置地换业”,使原来拥挤在狭小市区内的一些企业,由此获得了新生,产业得到了调整和优化,城市的资产尤其是土地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和增值,原来依靠行政手段也难以办成的事,如今凭着资产置换得到了解决。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以上经营城市的几种方法,只是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做出归纳,不仅难以概全,而且这些不同的经营城市方法在有些方面可能会出现重叠和交叉。随着对经营城市认识和实践的深入,相信会有更多的经营城市的方法出现,会有更科学的归纳和总结。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略论水利设施对美国西部开发的重大意义
论中国大城市管治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