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在拉美改革的失败与启示(1)(3)
2013-10-17 01:15
导读:除了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之外,拉美地区还对价格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政府 放松 对价格的控制,减少定价的范围和对价格补
除了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之外,拉美地区还对价格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政府
放松对价格的控制,减少定价的范围和对价格补贴的幅度,逐步实现商品价格完全由市场加以调节。
三、拉美新自由主义改革的主要特点及其危害
从上面对拉美地区改革方案的分析可以看出,拉美新自由主义改革的特点是极端性、片面性和激进性,即改革目标是极端的,改革内容是片面的,而改革过程是激进的。新自由主义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排除一切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把反对国家干预推到了某种极端,而把自由市场的功能无限地加以夸大,被美国学者斯蒂格利茨称为“市场原教旨主义”。正是新自由主义改革目标的极端性决定了其改革政策的片面性和改革过程的激进性。新自由主义要求拉美国家进行“市场化”、“私有化”和“自由化”的改革,而且往往不顾各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强调推行千篇一律的政策措施。新自由主义在拉美的改革进程又往往是极其激进的,追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摧毁原有的国家干预的经济基础,建立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体制,而对这一改革带来的代价却讳莫如深。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舆论误导,似乎只要进行了彻底的市场化改革,经济增长与社会公正就会自动出现,改革的步伐越快,经济繁荣就到来的越早。正如美洲开发银行行长伊格莱西亚斯所说的那样:“市场经济本身变成了目的,为了这个目的什么都可以牺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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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济学中的资本理论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