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1)(3)
2013-12-01 01:08
导读: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对银行的资产进行分解的同时,将由银行独自承担的风险进行分散和转移:即由银行一家承担发放抵押贷款和回收贷款本息等业务,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对银行的资产进行分解的同时,将由银行独自承担的风险进行分散和转移:即由银行一家承担发放抵押贷款和回收贷款本息等业务,转化为多家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共同参与的活动;将传统的由“借款人-金融中介机构-储蓄者” 形成的信用链条,延长为由众多金融机构、投资者参与的信用链,从而将银行体系内的风险转移到证券市场上。由于在证券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投资者,当证券化的资产在这些投资者之间自由转让时,证券化资产就可以被合理定价,并且由接受定价的投资者自己承担投资风险,这样就极大地减弱了风险过度集中的可能性。因此,在证券市场上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金融风险是派生的、分散的,演化为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不大。由于住房抵押贷款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入、低违约率、贷款契约标准、易组合等特点,被认为是最适合于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如果抵押贷款证券化了,贷款银行将期限、利率相近的个人住房贷款组合成资产组,经信用增级后发行住房抵押支持债券,实现债权转移风险证券化,银行利润来源由存贷款利息差变为手续费,提前还款的风险就转移给了投资者。可见,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完善和调整制度的系统过程。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商业地产开发中商业与地产脱节问题探究
谈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中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