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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入WTO后深圳利用外资对策的调整
1.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建设。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投资,已越来越重视软环境而不是政策优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地区间的经济竞争日益加剧,投资发展环境成为一个城市和地区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和关键因素,决定着资金和人才的流向。深圳如何继续保持和开拓深圳新优势,除了要在体制上继续创新、在产业结构上继续优化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继续全面地优化深圳的投资发展环境,特别是投资软环境。软环境不好,就会限制硬环境的发展。软环境中政务环境的改善带动法制环境、人文环境的改善。所以深圳市政府应加快行政提速,提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审批,压缩行政收费,降低营商成本。把对利用外资的管理从行政性审批为主,向依法规范、引导、监督转变。从国内外经验来看,良好软环境要通过法制化来保障,上海先后出台了110多个涉外经济法规。深圳也应根据WTO规则废止、修订与WTO相冲突的法规,制订符合WTO要求的涉外法规,做到有法可依,符合国际惯例。并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了进一步发展深圳的高新技术产业,还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国内大多数地区相比,深圳市政府在政府职能转换上领先一步,但重“管理”轻“服务”情况依然存在,社会环境的国际性不够。为了让海外的投资者有比较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市政府应多建一些双语教学的国际学校及港台子女学校,以及高档次的医院,还应兴建咖啡、酒吧一条街等生活配套设施,更好地吸引国外高层次的跨国财团进入深圳投资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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