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囚徒困境”现象谈企业竞争情报及价格战中(2)
2014-04-18 01:00
导读:“囚徒困境”至今仍然是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它给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一是在冲突的情况下,参与人的目标是什么?是利己还是利他?前者导致坦白,
“囚徒困境”至今仍然是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它给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一是在冲突的情况下,参与人的目标是什么?是利己还是利他?前者导致坦白,被判刑8年,后者则冒被出卖而判刑10年的风险,这个冲突要参与人在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作出选择;二是博奕分一次完成还是分许多阶段完成,参与人的策略有什么变化?就囚徒困境来说,可以证明:如果博奕的次数足够多,可以导致囚徒间合作的产生,即每个囚徒在一定阶段选择抵赖(合作),哪怕该囚徒是不合作的,但是为了自己的长期利益,他首先还是选择合作(抵赖),直到博奕的最后阶段才选择不合作(坦白)。形象地说,坏人为了使别人相信自己是好人,从而获得更大的好处,坏人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做好事,直到最后才露出本来面目。
二、“囚徒困境”现象与企业竞争情报
经济的信息化和全球化不仅使竞争变得更为激烈,同时也使竞争的环境和传统的竞争模式发生深刻变化,竞争的游戏规则的内涵不断丰富,由此,也使竞争者的理性选择发生变化。在全球竞争环境下,面对错综复杂的“商业生态系统”, 企业必须抛弃只靠单打独斗、自力更生式发展(go-it-alone)的传统思路, 走出“囚徒困境”,以“合作博弈”(Cooperative game) 的思路来对待竞争,这样才能适应全球化商业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新型竞争的不确定性。而国际战略联盟正是现代跨国公司参与国际化竞争的一种崭新的战略思维和经营观念,它已成为企业成功地进行跨国经营的基本选择。
在博奕的基本组成中有一项是信息集(或信息结构),竞争情报将改变参与人的信息结构,从而使博奕的均衡结果发生转移。
我们知道,竞争情报是关于竞争对手的背景、技术秘密、发展策略等一切影响竞争结果的信息。在博弈的参与人之间传递的信息有时就是竞争情报,在没有获得竞争情报以前,参与人还只能用概率来估计对方的行为,如果获得竞争情报,则可以大大提高决策的成功率,同时竞争情报还可以作为一种“武器”,来迷惑对方,所谓“攻心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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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假设房地产市场有公司A和B考虑进入,但是A对市场需求清楚,对自己的成本函数清楚,而B只知道自己的成本函数。A、B之间的公共信息是提供的价格。如果A不愿意B进入该市场,它可以提供比成本价格更低的报价,这样B就会认为无利可图而放弃进入,A虽然短时间会损失部分利益,但会享受垄断市场带来的长期利润。这时的均衡结果是(A低价,B不进入)。
在上例中,如果B能够通过各种途径获得A的成本函数和市场信息,如:第一,通过了解A公司在公众媒体上发布的各种报告和广告活动获取A公司的实力信息;第二,通过A的客户和供应商了解;第三,通过A的员工等渠道探听成本信息。从情报的分类来说,这些情报既有一次情报,二次情报,也有零次情报和灰色情报,但无论如何,一旦B获得A的成本函数或有较大的把握,A就不可能再用低的报价来阻止B的进入,这时均衡结果就成为(A高价,B进入)。
当然,现代社会企业之间有很多情况都是在合作的背景下进行的。比如垄断市场的寡头A、B,他们可以协议指定一个产量(如海湾国家的石油产量),来维持自己的最大利润。但是,在许多情况下总有为了维护自己的局部利益而提高产量的情况(如沙特常擅自提高产量),结果导致价格下降,利润流失。竞争情报往往在这种情况下起重要作用,如果A掌握了B的实际生产能力这类竞争情报,就可以调整自己的产量甚至突破协议,从而形成新的均衡。
在“囚徒困境”中,制度的设计者是警察,但并不意味着在博奕过程中制度应该由参与人以外的实体提供,从本质上讲,一种制度的形成,是参与人各方利益妥协的结果。在实际博奕中,制度的设计者既可以是参与人本身,也可以是参与人以外的实体,无论由谁制定规划和制度,存在的前提是各方是否认同。博奕论说明,任何制度存在的前提是这种制度是纳什均衡,否则,这种制度不可能真正地存在下去。竞争情报在博奕过程中影响参与人的信息结构,从而影响最后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