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途径及防范对策(1)(2)
2014-06-17 01:47
导读:5.执行优惠政策不规范。在出售企业过程中,不按规定,对购买方给予大量优惠,将部分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或设置不合理的优惠股或是配送股;
5.执行优惠政策不规范。在出售企业过程中,不按规定,对购买方给予大量优惠,将部分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或设置不合理的优惠股或是配送股;职工安置费用从产权转让金额中抵减;有的随意减免原企业的债务及担保责任。对企业的产权转让、承包、租赁收入清缴不力,导致国有资产收益不得实现。
6.逃废债务。部分企业借改制、重组的机会,逃废大量债务,特别是银行债务,使得国家金融债权无法收回,造成国家信贷资产流失。
(三)隐性国有资产流失
1.“三产”企业无偿占用国有资产。一些国有企业为了安排子女、家属
就业,投入一定的资金、技术、物资开办大集体等各类“三产”产业,或让出适销对路产品的经营权给“三产”公司,或将国有企业的某个车间整建制地划出成为“三产”公司,或者为没有产权关系的“三产”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在进行这些产权转移程序时,仅凭协商或领导意见确定,手续不全,资产转移无账可查,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2.国企“寄生公司”侵吞国有资产及其收益。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高利润企业,把主营业务中高收益部分独立出来,由企业领导、员工私人投资成立“民营”公司经营,从中获取的高额利润就成了职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福利”。
3.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一是企业自行研制新技术取得的无形资产未按规定入账,虽然这些新技术已为企业所拥有和使用,并带来经济效益,但由于未入账,致使总资产中少了无形资产这一块;二是在出售、转让技术,尤其是转让技术与提供技术服务同步进行时,往往忽视技术本身的价值,搞低价出售、转让技术和技术服务;三是在对外技术服务、学术交流、接待参观访问中无意泄密,把所掌握的技术秘密或内部事项提供给其他企业,造成企业无形资产的损失;四是在企业整体转让时,将“商誉”无形资产忽略不计,只计算实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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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不当行政行为造成流失
国有资产运营或监督、管理机构等在行使出资权、监督权、管理权时,越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或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不当行政行为,造成企业决策失误、经营不善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对策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关于知识产权的正确认识
如何防范与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