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2)
2014-06-23 01:12
导读: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只要初始产权界定明晰,交易主体就可以通过谈判达成交易,并且清晰的产权还有利于交易成本的降低。发展低碳经济,一个重要的内容就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只要初始产权界定明晰,交易主体就可以通过谈判达成交易,并且清晰的产权还有利于交易成本的降低。发展低碳经济,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碳排放权的交易。适当的制度安排可以通过降低低碳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 抑制市场主体机会主义倾向, 稳定预期,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和费用, 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五)适当的制度安排能塑造人们的低碳经济意识,唤醒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制度对人们意识的塑造作用,是通过对人们的需要、动机、偏好等产生影响来实现的。不同的制度安排,体现了不同的利益分配方式。这些利益分配方式的安排,通过影响人们的价值偏好和价值观,从而改变着社会成员既有的行为方式。低碳经济的制度安排是人们对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的重新认识,是有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伦理和价值观的体现, 最终会对社会的整体价值观、伦理观、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产生重大影响。
(六)适当的制度安排为政府发挥服务管理功能指明方向,使政府在发挥作用过程中有章可循,有规可遵
服务管理功能是政府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尤其是在当代社会作用越来越重要。制度安排的主体是政府,制度安排发挥效能直接作用的对象也是政府,尤其是当代社会对政府服务管理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低碳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方式,更离不开政府的服务管理功能,更需要适当的制度安排为政府更好地发挥这一功能指明方向,使之有章可循,有规可遵。
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制度保障体系存在的缺陷
面对节能减排和能源短缺等压力,我国对低碳经济非常重视,并采取了很多政策措施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但低碳经济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低碳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制度保障体系存在着以下问题: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一)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政府强制性制度不完善
强制性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制定和实施的法律、法规等制度体系。我国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强制性制度不完善的主要表现为:
1.我国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立法体系并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以及减缓气候变化的《节能中长期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等规划②,但涉及如石油、天然气、原子能等主要领域的能源单行法律仍然缺位,同时也缺少能源公用事业法,这会导致能源与环境相协调的作用领域不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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