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因素与贸易的边界效应(1)论文(2)
2014-10-11 01:31
导读:三、基本模型 在国际双边贸易中,假定各国贸易品的生产是差异的(彼此存在不完全替代),并最终可以达到市场均衡,我们定义运输成本为Samuelson的“冰山
三、基本模型
在国际双边贸易中,假定各国贸易品的生产是差异的(彼此存在不完全替代),并最终可以达到市场均衡,我们定义运输成本为Samuelson的“冰山”形式,且国家i和j之间的运输成本要素为tij(为1加运输成本),这就意味着单位贸易品从i国家到达j国家,最终需要付出(tij-1)的成本。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由于卖者对国外市场并无歧视,并确立单一价格pi,那么所有买者必须支付运输成本,则市场i的价格为tijPi。
国际贸易双边贸易量不仅直接依赖于运输成本,还间接受制于贸易壁垒,如John Whalley(2006)将关税纳入贸易品价格,因为贸易发生的交易成本不容忽视,本文以下将考虑交易成本(fij)替代运输成本(tij)来对贸易品定价,则贸易品在市场j的价格为fijpi。交易成本的引入需要考虑相关的外生变量,比如Eaton和Kortum(1997)将边界和语言变量引入模型,为了得到制度安排与交易成本的关系式,潘向东(2005)借鉴了Anderson and van Wincoop (2003)的做法,认为双边贸易间的交易费用与有效距离、边界、语言等变量之间是一种指数的关系,可表示为f=expF(·),由于本文主要考虑制度安排与政府的清廉指数,则F(·)用以代表有效距离(Dis)、边界(Bor)、语言(Lan)、制度安排变量(Reg)、政府清廉指数(CPI)和其他制度因素(v)的函数,即

该文接受Ann Arbor(1995)的思路,对于消费的效用问题采用CES的函数形式,而非C-D形式,主要因为双边贸易并非随着距离增加而一致呈下降关系,则j国消费者的决策问题为最大化CES效用函数,因此i国对j国出口贸易品FOB价格的贸易价值为:

βi不再为国家i的国际收入份额,因为它采用了C-D形式,同时定义ηi为国家i的国际收入份额,通过相应的对数转化和变量替代,最终我们可以得到FOB价格的双边贸易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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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贸易的制度假说
(一)基本假说: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交易效率的高低取决于市场的有效性,而市场的有效性又依赖于制度环境,从而贸易的迅速发展离不开制度环境的改善(North,1990)
相对来说,比较完善的市场制度提供了一套透明确定的价格信号和社会反应机制,可以使市场主体据此在确定的市场规则下有序地调整自己的决策和行为,经济贸易微观主体正是理性行为的经济人,其行为随着市场规则和制度的变化而改变着贸易量与贸易模式,如诺斯就提出了关于“欧洲长距离贸易的发展是由更为复杂的组织形式的内部联系发展所启动”的命题(诺斯1990)。目前国际贸易的主体国家分别处于发展的不同层次,发达国家一般拥有成熟的市场制度环境,众多发展中国家则走在转型期,制度规则处于完善发展期,彼此制度层面的差异也会影响国际贸易的格局,正是本文检验的初衷。制度因素一直被学者引入经济发展的层面进行考虑,内生的制度不仅制约经济增长,并随着发展而变迁。由于制度缺陷会增加交易的难度,形成无形的壁垒,进而导致贸易的边界,促进了边界效应。基于制度分析,本文着重探讨产权保护、金融和货币制度、贸易管制、外资政策、价格管制和有效市场的程度。
(二)假说1:法律制度的完善,通过产权保护鼓励了市场行为主体,通过规范政府行为从而遏制腐败,最终活跃了商业贸易,减少了边界效应
阿尔钦(A. Alchian)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权利,因而产权保护依赖于法律基础,在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和地区,政府不重视私人财产权,不鼓励新企业的创立,政府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和贿赂,政策法规被任意地解释和应用,商业贸易招致打压。良好的产权保护制度,有效的减少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和非生产性的耗费(如寻租、黑市交易、腐败等),降低了他国与之进行贸易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