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土地评估业的改革(1)论文(2)
2015-02-15 01:53
导读:地方壁垒依然存在 2001年开始,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取代了确认审批制,由机构对土地估价结果独立承担责任。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土地估价及估价报告进
地方壁垒依然存在
2001年开始,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取代了确认审批制,由机构对土地估价结果独立承担责任。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土地估价及估价报告进行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的机构,将追究责任,依法处理,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政府对于评估机构的行政干预。但土地估价机构存在着严重的地方壁垒,一些省级的估价机构,实际上只具备其机构所在市的估价资格,单独进入本省的其他市是非常困难的,只有通过与其想进入城市的本地评估机构合作等迂回的形式。
外国评估机构的介入加剧竞争
我国加入WTO后,逐渐涌现了一批中外合资和外国独资的地产评估机构,这给国内评估业带来极大的冲击,因为这些机构先进的管理理念、成熟的评估技术、服务手段和实践经验。正是这些优势,突显了目前我国国内评估机构存在的规模小、机制不活、市场意识差、职业素质不高、经营管理水平弱、独立性不强等问题。
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
我国土地估价机构存在短期行为多、恶性竞争严重的现象。不少估价的工作重点不是放在专业服务上,而是放在公关上。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送回扣已成为行业默许行规之一,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评估服务的质量,危害了行业的声誉,损害了行业的利益;二是各估价机构争相压低收费价格。评估服务收费是由财政部、物价局规定的,全国统一,有些评估机构为了达到争取市场份额的目的,自行推出自己的收费标准,并向金融机构、企业、法院等公开,给行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三是同行之间互相诋毁、拆台。估价行业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先后有百余家机构在寻求生存发展之道,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一两年,之后沉寂下来,原因之一就是急功近利,赚钱的心态多于做企业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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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接受度较差
影响市场接受度的因素一是服务范围,二是服务质量。目前我国的土地评估机构主要业务范围就是土地资产价格评估,范围太窄,缺乏市场灵活性,同时由于服务意识和技术等问题,服务质量难以达到市场需求的要求,这样从市场需求者的角度就认为土地评估可有可无,只要不被强制要求不得不做,就缺乏需求的主动性,由此引起土地评估时常需求量极不稳定。
风险意识不够
土地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法人实体,独立承担业务,享受相应的经济收益,同样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过去作为事业单位,后面有强大的行政主管部门,风险相对较小,但是现在作为企业单位,必须面对A级B级机构不均衡发展的风险、税收风险、法律风险等问题,风险明显加大,我国土地评估机构却没有相应制定迎接风险的举措。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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