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民族性与新发展观——立足于民族经济(2)
2015-04-13 02:11
导读:然而,迄今各种研究基本都是以“区域”而非“民族”为基点。当然任何民族都必须生活在具体的区域内,而我国多民族错综杂居的状况决定了同一区域中
然而,迄今各种研究基本都是以“区域”而非“民族”为基点。当然任何民族都必须生活在具体的区域内,而我国多民族错综杂居的状况决定了同一区域中不同民族的经济文化具有不同的特点。当区域经济融聚着不同民族的经济生活和生产活动而表现为一个总体过程时,不同民族的状况及其变革就共同构成了区域经济的特征与发展的要素,不加区分笼而统之必然出现若干问题。在全球化大潮中,任何民族都不可能隔绝、规避,而不同的民族文化与经济生活及其发展历史与现状,都决定了不应“一刀切”。所以经济变量的分析尤其是“新发展观”在诠释民族经济时,要重视民族文化诸要素,以寻求符合各民族共同利益的发展道路,民族经济研究日益重要。
但是,我国的区域经济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民族自治地区只能在区域经济中呈现其一些特性,而在非民族地区的区域经济研究中,民族的因素大抵不在考虑范围;即使是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在内的区域经济研究中,对于不同民族的经济进行分别的研究也是不多见的。从而不难看出“区域”的概念(即使是民族自治区域)并不能准确反映“民族”的经济文化特质与实况,反而在同一个民族相对集中聚居的不同区域,会显现其民族经济文化的鲜明特色。这样一来,无论从现实区划或经济布局还是从研究对象或立论基点来看,经济研究包括区域经济研究的体系与理论方法都面临着创新的时代要求。
尽管区域经济研究已取得很大成就,但大体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以“区域”为基点,不能凸显区域经济与区域民族经济的差异;再就是由于单纯研究“经济”,却忽视经济与文化的关联,尤其是区域民族经济发展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承及民族特性积淀的联系,这直接影响国家民族政策的制定与发展模式的选择。以区域作为考量经济发展的单位,不便于深入到区域中民族经济的差异层面,因而直至今天,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各民族经济自身的变革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隔离与落差。正是在这种区域性而非民族性的经济发展格局和理路中,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投资和技术注入,包括扶持城市经济和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发展等,对发展区域经济起到了作用,却与当地的民族经济之间依旧存在隔离,区域经济的发展与民族经济的落后成为反差共存体。国家的民族政策虽然注重少数民族的政治平等或经济“脱贫”,包括对民族地区不断加大投入,但对于民族经济本身的变革以及经济与民族文化的关联还注重不够,采用的主要是行政性方式而非市场性的。近年来虽也鼓励民间投资,如“光彩工程”或外资引入等(主要针对西部地区而非民族经济本身),但与中国已加入WTO的现实要求之间差距还很大。因此,界定特定区域内的民族经济是重要而必要的,这也有利于分析特定区域内不同民族或不同区域中同一民族的经济状况和面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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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笔者曾就“区域经济与民族振兴”作些思考,提出“区域民族经济”概念,指特定区域(可能是民族自治区,也可能是跨越行政区划的同一民族聚居区,还可能是非民族聚居区中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的民族经济,有别于区域经济或民族区域(即民族自治地区)经济。(7)以“民族”而非“区域”作为研究对象,是深化中国经济研究的一条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仅仅注意区域失衡忽视民族差异,其代价将越来越显见。但界定“民族经济”是困难的,达到共识更不易,加大了研究的难度,却不等于说不必或不能界定,需要努力朝着基本概念的明晰化、共识化迈进。
愚见也受到前人启发,民族经济问题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受到有识之士重视,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先生20世纪80时代就发表了《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经济》、《关于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几点意见》、《少数民族经济的现代化》等论文,他认为民族地区经济研究是从“地区”角度研究民族经济问题的,可归属于“地区经济”范畴;他注意到这些地区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实际,提示民族地区经济包括多民族的经济生活在内。(8)这就点出了一般区域经济研究的缺憾,推动了民族经济的研究,在经济学理论上也有所突破。可惜至今“主流经济学”并未对此更多关注,而是民族学研究者正式提出并开展民族经济学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