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基础与经济学的现代化论文(2)
2015-05-15 01:29
导读:当进入现代的时候,黑格尔和德克海姆就发现前现代社会开始瓦解,这些思想家认识到了道德危机,或者说是现代性危机,这种危机是从分工开始的。用德
当进入现代的时候,黑格尔和德克海姆就发现前现代社会开始瓦解,这些思想家认识到了道德危机,或者说是现代性危机,这种危机是从分工开始的。用德克海姆的话说就是分工的发展同时也就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的发展。因为分工以后,人们的知识结构就局部化而固定在了所分工的工作上,人们在具体环境中积累知识,那么每个人判断事物的经验、知识积累就与在其他方面分工的人产生了差异,从而价值判断就会产生差异,利益就会有冲突。例如,工农之间的利益差别,就会有谷贱伤农、谷贵伤工的情况。所以前现代社会的道德共识很轻易就瓦解了。而新的道德共识只能建立在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的凝聚(organic solidarity)社会中。有机的意思就是指文明的人虽然是分工的,但他们通过交易、通过市场贸易互相尊重这种有机的关系,并结成个互相依赖、互相依存的社会。因此,在分工的现代社会,人们也能找到共识和基础,这个共识就是制度,是非道德的,因为它不是依赖于共同的前现代的共识,而是依赖分工制度,就像将每个人固定在一张网上的一个个点上一样,将每个人行为束缚起来。德克海姆被哈耶克认为是社会主义者,因为德克海姆强调的就是传统政府权威,是权威的建立,像强权政府甚至宗教的作用。他企图这样来摆脱韦伯的悲观的解昧状态。
对于道德共识、产生现代危机等问题认识最深刻的主要是欧陆哲学家。包括德克海姆、韦伯、黑格尔。按照哈贝玛斯的观点,黑格尔毕生精力要解决的就是为现代社会找到它的道德基础。而哈贝玛斯的解就是建立在正当交往的基础上。这是欧陆传统的努力。
在英美思想传统中,我们还想不出有思想家例如启蒙时代的洛克、休谟、斯密这样的人,在重要的文章,重要的语句中涉及到现代性危机,也就是道德瓦解的危机问题。这可能因为当时的英国社会比较稳定,没有发生与法国大革命相似的动荡使然。英国是通过习惯法的健全逐渐取代君主法庭(royal court)和宗教的法庭(church court)而形成一种非常灵活的习惯法体系(case law),来解决日常的问题。这是个积累的过程是case by case 。法官遇到问题,先看看前面有没有案例,如果没有就按自己的理性、公益来点一点解决。可见这是典型的演进秩序。这使人们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很稳定,用不着一次性的革命。就像没有大的地震,完全是小震。因此,生活在其中的思想家们感受不到革命和推动革命的道德基础的危机。在道德基础开始瓦解的时候就会有革命,革命无非是道德共识不能达成的产物,是一种极端的手段。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我们中国人基本就受这两方面西学的影响。要么就沿着英美的思路,提出一些适合中国的问题或中国式的问题;要么就受到欧陆哲学的影响,包括法国、德国和意大利,提出中国式的问题。所谓中国式的问题就是中国人关心的是中国、立足于中国的前途、中国的命运,考虑的是中国人所考虑的问题。也就是问题意识是中国的。像国有企业改革、农业发展问题、关贸问题等等一些很细致的现实问题。当与一个外国人讨论时,如果他不知道提出问题的背景,你提出一个学理性问题,他就会照本宣科地告诉你,这个概念是怎么回事,像公民权利是什么意思,法制是什么意思,但他不会涉及中国的问题。所以问题意识很重要,问题意识只能是本土的。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有问题意识的,在许多学者提出一个政策或一个理论中完全看不到问题意识。当然,一些海外的学者也是没有这种问题意识,而只是隔靴搔痒。如果有了这种问题意识,并在这里面提出正确问题,在求解时再参照一些其他社会、其他民族的历史过程、经验,回到西方去看(因为很多学问都是西学)时,就会出现几种倾向,一部分人就到欧陆哲学中去找一个合适的参照系、一个启发,经过启发后回来独立地求解中国式的问题;另一部分人是从英美传统中去寻找启发;还有一些学术训练比较全面的人综合考虑两方面的传统,同时还有问题意识,这三者兼得是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