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技术性贸易壁垒现状及其表现(1)(2)
2015-06-24 01:06
导读:(一)技术法规和标准 日本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种类繁多。很多技术标准不同于国际通行的标准,只有极少数是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当外国产品进入日本市
(一)技术法规和标准
日本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种类繁多。很多技术标准不同于国际通行的标准,只有极少数是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当外国产品进入日本市场时,不仅要求符合国际标准,还要求与日本的标准相吻合。
《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前,日本只对255种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186种食品、农产品中设立9 321个限量标准。而《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分为“暂定标准”(又称为暂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和“一律标准”,其中“暂定标准”对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264种食品、农产品中设立53 862个限量标准,分别是过去全部规定的3倍、1.4倍和5.6倍。而“一律标准”则对尚不属于具体“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0.01ppm(即0.01毫克/千克),一旦输往日本的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这一标准,就被禁止进口或流通。因此,“一律标准”也堪称“世界上最苛刻的农残比”,它是《肯定列表制度》的核心,也是《肯定列表制度》与现行管理制度的根本差别所在。
(二)产品质量认证和合格评定程序
日本不仅通过标准,而且通过认证制度和产品的合格检验等对进口商品设置重重障碍,利用复杂的进口手续、苛刻的检验,对进口商品设置壁垒。
日本农林水产省根据《关于进口植物检疫规范化的通知》,自2001年4月1日起,要求有关海港及机场的植物防疫所以一年中进口量最多的2个月的检疫实绩为基准,将过去3年该检疫实绩的平均值定为今后每日检疫件数的上限。对超过该上限的检疫申请延迟至次日以后处理。
《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产品平均检测超过200项,在检验的程序上更加复杂,检验需要的时间也更加漫长。这对水产和蔬菜等时间敏感的产品出口带来了很大的障碍,输日蔬菜和食品抵达日本港口后,日方还要抽查检验,但每天只能检查2~4个柜,导致通关速度减慢。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三)商品检疫和检验规定
日本凭借本国先进的技术水平和较高的生活标准,对进口工业产品和农产品在有关安全、卫生方面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审核程序。这些要求表面上对本国产品、进口产品一视同仁.但由于执行过程中往往手续繁杂.并在做法上具有歧视性,因而对国外进口商品形成了贸易障碍。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日本法规中有关安全与健康标准所适用的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细。如日本依据《食品卫生法》、《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对入境的农产品及食品实行近乎苛刻的检疫、防疫制度,不仅要通过农林水产省的动植物检疫,而且还要南厚生省进行卫生防疫检查。
对于植物检疫,凡属日本国内没有的病虫害、来自或经过发生该病虫害国家的寄生植物和土壤均严禁进口。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的动植物、农产品还需要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在产品检验方面,日本规定对不同时间进口的同种商品,每一次都要有一个检验过程,而对本国同类商品,只需一次性对生产厂家作检验就可以了,这对国外进口产品显然具有歧视性。
(四)商品的包装和标签
日本对于进口的食品,要求在标签上标明品种、原材料名、制造年月、制造厂家、经营商名、原产地等。日本农林产品规格不仅由政府或权威组织对产品性能和档次做出规定,而且要求通过食品标签制度,保证消费者对各种规格产品有统一判断的依据。
2004年4月,日本农林水产省对加工食品的质量标签标准做出修正:扩大须标明原产地的加工食品范围;对无义务标明原产地的加工食品,规定须有防止对原产地产生误导性的标示。
三、日本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每种产品制定的限量标准众多,常常超过200种农业化学品,限制了其他国家对农产品的出口。而且该制度全面执行的难度高,给日本执法者在执行上留出了很大的随意性空间,从而可能对我国输日农产品构成潜在的歧视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