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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究竟“新”在哪里(1)毕业论文(2)

2013-09-08 01:05
导读:众所周知,新古典经济学整个公理化论证体系,是以经济人这一基本假定为前提的。自私而理性的经济人,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善于寻找市场机会

  众所周知,新古典经济学整个公理化论证体系,是以经济人这一基本假定为前提的。自私而理性的经济人,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善于寻找市场机会,精于经济核算,富于冒险精神。正是这种经济人生生不息的活动,为经济运行及经济发展提供了长盛不衰的动力,也构造起市场经济的坚实基础。不过,在新古典体系中,并不对经济人展开具体的分析,经济人只是作为一个无处不在的隐含的前提而存在。在这一点上,科斯等人不同意新古典的传统作法。科斯指出,“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诺思也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作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概言之,他们都强调制度经济学应该研究实际的人、制度与经济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或者换个说法:第一,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不是抽象的经济人,而是现实社会中的具体的经济人;第二,经济人在理论体系中不能只是一个隐贪的前提,而应该对经济人展开具体的分析。可见,正是从这一基本假定出发,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开始与新古典经济学分道扬镳。

  在科斯、诺思和威廉姆森等人看来,首先,现实社会中的经济人并不具有完全理性,而只是有限理性,即人在知识、预见力、技能和时间上是有限度的。具体说,人的有限理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环境是复杂的,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信息也就越不完全。其二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无所不知。这意味着面对现实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人们不可能在签约阶段上考虑到所有的可能性以及相应的调整方案。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制度通过设定一系列规则能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识环境的能力,有限理性是交易费用理论所依赖的认知假设。有限理性概念中的主观理性部分导出了最小化(交易费用)动机,而对认知能力有限的认识则鼓励了对制度的研究。其次,现实社会中的经济人不仅具有利己性的一面,也有着利他性的一面。利他性突出表现为非财富最大化动机,而非财富最大化动机往往具有集体行为偏好。人类行为动机是双重的,一方面人们追求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人们又追求非财富最大化。人们往往要在财富与非财富价值之间进行权衡。这种权衡过程实质上就是在这两者之间寻找均衡点的过程。人类历史上制度创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这种双重动机均衡的结果。总之,由于推翻了完全理性和单纯追求自利的行为假定,也就从根本上修改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基本假定。同时,这也为把经济人行为分析引入制度理论体系,打开了一条宽敞的道路。

  在修正后的基本理论假定的基础上,新制度学派从历史、现实与理论相结合上,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创新。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提出和确立了新的基本理论命题。即全方位地论证了制度是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中的内生变量,探讨子制度变迁的规律及其对经济发展和运行效率的影响,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理论观点。尽管人们对科斯定理的理解及其表述多种多样,但在有关新制度经济学基本命题的看法上却完全一致,即制度能够降低交易费用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率。在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看来,制度的功能就在于降低交易费用,并且制度能够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制度能够提供激励机制,制度创新有利于外部利益内部化,制度还能减少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简单说,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减少个人收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差异,激励个人和组织从事生产性活动,最终导致经济增长。著名经济学家T·W·舒尔茨甚至认为,制度所执行的功能具有经济价值,每一种制度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经济价值。总之,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变量,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性因素。而人类社会之所以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佳境界”,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稀缺。如果说新古典经济学解决的是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稀缺及其配置问题,那么新制度经济学就是要解决制度稀缺及其创新等问题。

  应该指出,由于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内展开的,同样不可避免地带有一系列的理论局限性。如果不考虑新制度经济学对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性质,仅仅从其理论逻辑来看,在“经济人”基本假定方面和“制度节省交易费用”基本命题方面都存在悖论。在经济人基本假定上,新制度学派的确比新古典学派更接近现实,或者可以说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他们所说的具有有限理性和非财富最大化动机的经济人,仍然不是现实社会中的真正的人,他们所标榜的“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与现实仍然有相当大的距离。根本原因在于,他们仍然是从人的一般性来进行分析的,仍然分析的是抽象的个体,舍弃掉了许多人的社会性行为特征。简言之,新制度学派一方面希望突破新古典的局限,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一方面又受新古典的局限,不可能正视现实人的社会性;一方面改良了经济人的非现实性特征,一方面又不能不拘泥于超现实的经济人假定,这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第一大悖论。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命题上也是存在悖论的:一方面。制度确实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经济效率;另一方面,制度又是一个成本高昂的经济变量,难以预料的制度成本甚至很可能抵消制度降低交易费用的作用。新制度经济学看重制度因素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制度是有成本的,并且是一个成本很高的经济变量。因此,对于制度降低交易费用,不可绝对化理解。而对制度的成本或代价,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三、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的渊源关系

  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认定制度经济学渊源于德国的历史学派,把制度学派看作是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的一个变种,认为“制度经济学是资产阶级历史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庸俗进化论和唯心主义的职能心理学的混合物。”(许涤新:《政治经济学辞典》,第508页)这种对制度经济学持完全否定态度的观点,把历史学派看作是制度经济学的唯一理论来源,并且完全否认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之间存在任何理论联系,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德国历史学派的确是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理论来源,但不是唯一的理论源头。最早以制度分析方法考察社会经济问题的,是英国经济学家理查德·琼斯。马克思对琼斯的评价很高,称赞他“把资本作为特殊的生产关系来描述”,“同李嘉图相比,琼斯不论在历史地解释现象方面,还是在经济学的细节问题上,都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443页)无论在采用历史观点分析方法上,还是在制度理论分析上,琼斯无疑比德国历史学派更早,应该是制度经济学最早的理论先驱。

  不仅琼斯,而且马克思也是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先驱。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实际上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在西方经济学界,制度经济学同马克思经济学一样,都是以异端者的面目出现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反对正统经济学理论及方法,公开与主流学派分道扬镳。二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批判,不同程度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弊端。与新古典学派的“经济和谐”滥调相左,凡勃伦以一个辛辣的社会批评家而著称。他认为资本主义不是“自然的”、“协调的”发展,而是本身存在矛盾和弊病,因而需要寻找改革良方,以便克服资本主义经济的弊病。凡勃伦对资本的动机及目的的揭露,对资本主义大企业和金融寡头统治的揭露,以及对其它种种资本主义弊端的揭露,构成其制度经济学的重要内容。虽然凡勃伦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与马克思的批判相比,显得浅薄且以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为目的,但他的学说还是被资产阶级学者视为蛊惑人心的异端邪说。早期制度经济学家的这种正视现实的研究态度,多少与马克思的批判精神一脉相承。从这两个方面,处处可以看到马克思对早期制度经济学家的影响,凡勃伦和康芒斯也公开承认这一点,他们多次谈到马克思对创立制度经济学的贡献。例如,康芒斯指出:“直到十九世纪中叶的非正统派的经济学家——例如马克思、普鲁东、凯雷、巴斯夏、麦克劳德——模糊地觉察得所有权和物质不是同样的东西,制度经济学才有了一些萌芽”。(《制度经济学》上册,第1l页)他还认为,凡勃伦正是采用了马克思创立的无形财产的概念,才被称为制度经济学家的。尽管康芒斯上述说法不太准确,但他承认马克思是制度经济学的先驱这一点确定无疑。

  有意思的是,从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的渊源关系出发,至少可以引申出两个重要启示:第一,通过对马克思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学进行全面的比较研究,有可能创建一门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o第二,由于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内展开的,即引入制度经济变量后,研究的仍是自由市场条件下资源配置的合理方式及其均衡状态。这样,在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即新古典经济学的鸿沟之间,制度经济学架起了一座桥梁。因而通过制度经济学这座桥梁,有可能沟通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甚至整合出一种新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R.H·科斯:《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向题》,载《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中译本;《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D·C·诺思、L·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厦出版社,1989年中译本;《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

  T.W·舒尔茨:《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载《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中译本。

  亨·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中译本。

  Dcm.sets,H.,“Ownership,Control,and the Firm”,Basil Blackwetl Ltd.1988.Riordan,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M.H.and Williamson,0.E.(1985),"Asset Specificity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Internatl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razatio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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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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