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与行业管理毕业(2)
2014-07-11 01:05
导读:2.2特许经营的运作模式。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有多种形式,根据特许经营权取得企业在特许经营权下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特许经
2.2特许经营的运作模式。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有多种形式,根据特许经营权取得企业在特许经营权下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特许经营权取得人承担投资和经营的双重责任和风险;二是特许经营权取得人仅承担经营风险。
第一类特许经营的主要特征是:投资和经营的责任及风险均由特许经营权取得人承担,特许经营权取得人负责与投资相关的资金筹集,从政府或直接从最终用户取得经营收入。较为典型的是BTO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是适应于基础建设的投资融资方式。其具体操作过程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我市利用BTO方式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亿元,现已进入正常运行阶段。这样既弥补了政府投资基础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缺口,同时也带来了先进的设计、生产技术和
项目管理经验。
第二类特许经营的主要特征是:设施投资的资金由政府负责、政府享有资产的所有权,政府将特定的市政资产在一定时间内委托给特许权取得人进行经营,特许权取得人获取的管理费或直接从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3.市政公用行业的政府监管
由于城市市政行业的公用性、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的特点,在推进市场化进程中,一方面要解除或
放松管理,以引入竞争,另一方面必须加强政府监管,以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和公众安全。从2005年起,《青岛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这项规定将使我市市政公用事业在打破垄断、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特许经营同时,确保公用事业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下,服务高质量、价格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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