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推进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政策选择毕业(2)
2014-11-17 01:00
导读:4.农村 社会保障 水平低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只是在一些地区起步,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比较低。 5.农业科技的提供不适
4.农村
社会保障水平低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只是在一些地区起步,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比较低。
5.农业科技的提供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农业科技推广资金投入不足和推广体系不完善制约着推广力度,在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农业总产值的0.6%—1%,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不足0.2%,人均经费更少,因经费不足等原因,使一些地方的推广服务部门被推向市场,有的甚至被拍卖或撤销,造成人员离岗和流失,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的被动局面,制约农村科技进步。
二、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过窄的成因
造成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质量偏低、范围较窄、矛盾突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现行体制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期城乡“二元”制度安排导致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二元”结构,形成城乡“二元”财政,造成了公共财政资源配置的城乡严重失衡。我国现行的体制格局是以工业和城市为中心的,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带有明显的工业偏好和城市偏好,城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基本由公共财政供给,如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而农村公共产品主要依靠农民以缴费方式,自给自足,尽管各级财政都安排一定的支出,但相比较而言,无论是总量水平,还是相对水平都是很低的。这就意味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广大农村人口并没有公平地享受国家公共财政资源,处于一种弱势地位。
2.县乡两级财力有限,无力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目前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主要由县、乡两级财政直接承担,然而多年来全国相当多的县乡财政运行举步维艰,突出表现为持续的收不抵支,累积的收支缺口使基层财政背负了巨额的债务;一些基本的支出需求诸如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日常的办公经费等得不到有效保障;许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的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于县乡财力紧张不得不低标准、低水平供给,以至农民这一弱势群体承担了许多本不应该负担的公共支出。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财权和事权不对称。现行体制下,中央与地方虽然划分了财权,但事权仍是模糊交叉的,特别是在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本该由上级政府投资的公共产品,有的却通过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提供,甚至村民自治委员会都承担了较多的政务,供给主体错位现象严重,财权和事权不对称。属于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如基础教育、计划生育应该由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但目前这些事权主要由县乡政府以及村级承担,中央和省一级负担的比例较低。
4.税费改革后增大了农村公共产品的资金缺口。以前,村级集体兴办公共事业主要靠提留统筹和摊派集资。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从制度上规范了农民的税赋,刹住了面向农民的各种集资、摊派、收费行为。但目前中央财政和省一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仅能保证基层政权的运转和农村教育的需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