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思路毕业论文(2)
2015-02-26 01:11
导读:(三)缺乏对我国高新技术出口企业的保护制度。跨国公司与外国政府利用知识产权指责的我国企业,几乎都是成长性好、国际竞争力强的企业。其产品市场
(三)缺乏对我国高新技术出口企业的保护制度。跨国公司与外国政府利用知识产权指责的我国企业,几乎都是成长性好、国际竞争力强的企业。其产品市场份额高、跟随主流技术但专利累积差,经不住国外跨国公司的围追堵截,常被他们分化瓦解并各个击破。面对国外向我国进行知识产权诉求越来越趋于集团化、官民一体化的趋势,我国缺乏理论准备和策略准备。而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制度准备。
我国加入WTO后,很多企业对保护知识产权有了新的认识,对侵权、盗版和假冒商标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所警惕。但对西方企业利用不同国家科学技术的差距,滥用法律上享有的独占权或垄断权,特别是对技术转让采取限制性贸易和设置知识产权陷阱缺乏应有的识别和防范,这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思路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已将知识产权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并把知识产权战略与国家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我国,只有尽快制定符合国际规则,与我国
政治、经济和文化相适应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才能取得经济和贸易的长远发展。
(一)制定科学、系统、严密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应使知识产权的确认、行使与保护有法可依,减少和弥补制度上的空白。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之初,基于对外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知识产权立法在根据国内经济发展需要的前提下,主要考虑知识产权国际标准,着重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忽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定垄断权的合理保护问题,在不少制度上甚至出现对国内的保护弱于对国外的保护,未体现公平竞争、平等保护的法律原则。如,微软公司Windows98正版软件在美国、日本的售价均折合人民币不到1000元,而在中国的售价竟高达1998元,显然损害了我国消费者利益。这种价格歧视现象尽管在当初对我国建立国际认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积极作用,但其消极作用也很明显,偏重保护外国企业的垄断收益,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经济技术特权。这与现实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协调,必然难以有效施行,法律的权威也会因此降低。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企业对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优势,以价格歧视、过高定价、搭售、拒绝许可等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对我国相关产业构成巨大冲击的行为,难以像西方国家一样进行有效规制,使我国有关产业的发展面临很大危机。因此,应根据《与贸易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