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俄罗斯经济发展的制度因素毕业论文(2)
2015-04-05 01:14
导读:二转轨过程中俄罗斯制度构建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制度的供给者自然希望能够构建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经济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构建过程中
二转轨过程中俄罗斯制度构建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制度的供给者自然希望能够构建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经济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构建过程中,受多种主客观复杂因素的影响,最后的结果往往却与改革的初衷大相径庭。俄罗斯现在正处于这样一种尴尬境地。那么,俄罗斯的制度构建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它应不应该进行新一轮的制度构建?俄罗斯能不能够通过制度改进实现改革目标?应该怎样进行俄罗斯的制度构建?我们将带着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地思考,力求得出一个合理、客观的解释。
第一,制度构建成本高昂。社会制度的变迁只有当其无力承担旧制度带来的高昂成本(即康芒斯所界定的“交易费用”。这里的交易包括买卖交易、限额交易和管理交易三种),同时制度变迁又符合主导利益集团的利益时,才有可能发生。正如马克思说过:“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他们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更新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之前,是绝不会出现的”。笔者认为,原苏联的各种制度在其解体前已经处于一种僵化状态,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把这种被压抑多年的制度变迁需求释放出来是迟早要做的事情。本来,以何种方式来完成制度的变迁并不重要,但是,制度变迁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成败。而选择不同的变迁方式,其成本是不同的。因此,选择何种方式来完成这种转换便变得重要起来。很多学者从变迁速度角度考虑,把制度变迁概括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让巨大的制度需求的能量逐渐释放(渐进式),另一种则是一古脑儿地把那股力量全部释放出来(激进式)(注:在第一部分我们已经区分了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概念,在第二部分也提到了激进式和渐进式两个概念。这两组概念均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制度变迁的方式做的概括。前者主要是从制度需求——供给角度,后者主要从速度角度。)。理论界对这两种方式孰优孰劣存在很多争论(注:前者通常用“摸着石头才能过河”这句谚语来形容渐进改革的合理性,后者则说“跨越深渊不可能用两步”。似乎都有道理,稍后我们将论述应该怎样看待这两种观点。),很多学者也习惯从这两种方式本身(即速度上的)的差别来解释俄罗斯改革失误的原因。但是,我们认为,并不能简单地认为前者付出的成本就一定比后者少,关键是要结合本国的国情来分析采用哪种方式付出的改革成本最少。俄罗斯改革失误的原因并不单纯是因为采取了激进的方式。问题的关键在于,俄罗斯没有根据本国的国情,而盲目全盘照搬了外国的制度,在各个不同领域的制度构建上也采取了“一刀切”的方式。事实上,技术因素,历史、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因素,利益因素,
政治偏好因素等很多因素都能够使采用两种不同方式所造成的成本有很大差别。这是对一国总体情况说的。更进一步地说,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不同,制度构建的方法也应不同,有的领域适合采取激进方式,有的领域则适合采取渐进方式。只有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才能使改革成本最小,从而使改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
第二,在产权制度的构建上,俄罗斯虽然(形式上)实行了迅速而坚决的私有化,但要注意到,在肯定数量上的成就的同时,这种私有化对经济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事实上,俄罗斯企业的经营机制与计划经济时代一样,都是以对市场的垄断为特征的,这就不可能调动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难以使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