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市场与“亚太金融中心计划”发展简析(2)
2015-04-30 02:51
导读:境外金融市场。台湾建立境外金融市场的目的在于:1,吸收国际流通的资金;2,就近培养国际金融业务专业人才,提高台湾从业人员的水平;3,带动其它
境外金融市场。台湾建立境外金融市场的目的在于:1,吸收国际流通的资金;2,就近培养国际金融业务专业人才,提高台湾从业人员的水平;3,带动其它相关行业的发展,包括金融、会计、法律等,还可增加
就业机会;4,增加台湾与国际金融界的合作与联系,提高台湾国际金融地位;5,为设立“自由贸易区”及“世界贸易中心”打下基础;6,有利于台湾境内金融中心发展。
设有境外金融市场的经济体,对境外金融市场与境内金融市场的关系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境外金融与境内金融完全隔绝,另一种是二者融为一体。台湾属前者,内外分离,即所开办的国际金融业务,资金自境外引进,原则上仍运用于境外,台北的国际金融中心仅发挥第三者的中介功能,原则上不准流入台湾市场,以隔绝境外资金流出流入对台湾金融市场的冲击。
根据1983年12月12日颁布的“国际金融业务条例”,台湾当局批准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特许银行在台湾境内设立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在该中心设立的金融机构,虽在境内依据台湾法令营业,但其服务对象原则上在境外,且不受台湾外汇及存款准备金的管制,并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待遇。1984年4月20日,台湾境外金融中心开始受理台湾的银行和外商银行申请设立国际金融业务分行。“中国国际商业银行”是台湾第一家境外金融操作银行,于当年6月5日开始营业。最早开办境外金融业务的外商银行是美国商业银行和花旗银行。截止2000年底,台湾已有68家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其中本地银行38家,外商银行30家。
就全体OBU资金状况分析,至2000年底,资金来源以金融机构存款及银行往来为主,占负债总额的72%,非金融机构存款占23%,其它负债及总行权益占5%。资金来源地区以亚洲为首,占79%。资金用途以存贷金融机构及银行往来为最多,占资产总额的51%,贷款占36%,投资债票券占8%,其它资产占5%。资金流向以亚洲为主,占65%。台湾境外金融中心自1984年开办以来,OBU总资产由42亿美元增长到473亿美元,但规模至今无法与香港等亚洲主要金融中心相比,且从OBU总资产占所有存款货币银行总资产比例来看,约在7%-8%,并无太大改变,显示OBU在台湾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几十年来变化不大。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基金市场。台湾基金市场主要有五大主力: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劳工退休基金、劳工保险基金、邮政储金、共同基金。
退休抚恤基金的资金来源是台湾当局及公务人员,前者占65%,后者占35%。2000年底该基金已达1699亿元台币。其资金运用包括:1、购买债券、票券、股票;2、存放指定银行;3、有关福利的设施投资及贷款;4、向当局或公营事业机构贷款;5、有利于基金增值的投资项目。至2000年度,该基金有43%的资金可投资于台湾股市。
劳工退休基金的资金来源是由雇主缴纳,本质上是替雇主及劳工代为管理的退休准备金。目前台湾有关法律虽强制企业每年缴纳,但因多数都以2%的法定最低比率缴纳,造成缴纳资金不足。其资金运用在1990年以前十分保守,只可投资于存款、票券等固定收益的投资工具,此后不断放宽,可投资于股票等有价证券。
劳工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