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制度依附对东欧和美一些国家改革的影响(2)
2015-05-21 01:11
导读:第一,决定制度安排的因素是多层次的,重视外部因素对制度安排的影响并不否认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影响制度设计与演
第一,决定制度安排的因素是多层次的,重视外部因素对制度安排的影响并不否认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影响制度设计与演进的因素可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生产力发展水平,从根本上决定该社会的制度选择方向与创新程度;第二层次为该国的历史与文化传统,形成各具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第三层次为当政者偏好与国内利益集团的博弈,决定国内收益分配的制度安排;第四层次为外部环境的影响,决定制度安排的自主程度与依附程度。其中,前二者是决定制度选择与创新的客观基础,后二者是决定制度选择与创新的主观因素,形成现实的制度安排。
第二,制度依附源于生产力发展的依附。无论是悲观依附论、依附发展论,还是多斯桑托斯的三类依附,主要研究的都是生产力发展方面的依附。作为外围地区,一方面,资本、技术等发展所必需的要素的极度短缺不得不依赖于中心地区的供给,形成经济发展的依附关系。另一方面,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在国际关系中的从属地位使这种依附关系走向制度化,并直接影响其国内制度的演化方向,形成制度依附。
第三,制度依附是南北关系发展的新特点,依附程度不同又是导致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模式存在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对外围地区来说,制度依附既是主动的也是被动的,是一个“制度顺从”过程。墨西哥积极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及东欧诸国争相加入欧盟无疑是一种主动行为,而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规则遵从又是被动甚至被迫的。同样,拉美和东欧诸国接受“华盛顿共识”既有自愿性的一面,也有为换取援助不得不进行的“制度顺从”。
第四,制度依附会带来“制度扭曲”,成为经济发展自主性降低、收入分配失衡乃至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的主要原因之一。制度依附也是制度变迁的一种方式。新制度经济学运用“成本——收益”和“需求——供给”方法认为,如果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传统的经济一体化理论也认为,只有获取的收益大于成本,落后国家才会自愿依附于发达国家,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但上述理论存在3个不合理的假设:经济发展的自主性是无关紧要的,因为经济全球化、经济一体化会使所有国家受益;社会分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两个集团,各利益集团获取的收益与应负担的成本是一一对应的,即最大的受益者也是成本的最主要承担者;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只是国内政策关心的问题,与国际经济关系无关。总之,新古典经济学等
西方经济学分析方法的特点是追求无道德的所谓“实证分析”,没有价值判断,不关心收入分配问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制度演化过程体现阶级间利益的冲突,这种阶级对抗和斗争决定制度演化的方向和形式。因此,对制度依附(包括所有的经济关系)的评价不应仅局限于成本与收益的总体和短期判断(有利或有害),更应把收益的获得和成本的负担与该国经济发展自主性、收入分配关系变化及可持续发展相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