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建议(2)
2015-06-08 02:31
导读:1.汇率制度存在严重的不均衡和不稳定性。尽管牙买加协议承认了浮动汇率制的合法性,自此浮动汇率制取代固定汇率制成为大多数国家的选择。但实际所谓
1.汇率制度存在严重的不均衡和不稳定性。尽管牙买加协议承认了浮动汇率制的合法性,自此浮动汇率制取代固定汇率制成为大多数国家的选择。但实际所谓的汇率自由浮动只是一种理想,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基于本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只能采取带有固定性质的钉住汇率制度。使得该国的加权平均有效汇率决定于主要发达国家之间汇率的波动状况,而与本国经济脱节,势必造成本国汇率对经济的非均衡干扰。另外,钉住汇率制相对固定的特性加大了受国际游资冲击的可能性在国际市场上的巨额游资的攻击,出现大国侵害小国利益的行为,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更加尖锐和复杂化。多种汇率制度并存加剧了汇率体系运行的复杂性,汇率波动和汇率战不断爆发,金融危机风险大增,不利于弱国利益的保护。
2.特里芬难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牙买加体系允许国际储备货币的多元化提供国际清偿能力,相对单一国际货币,“特里芬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是,多元化的国际货币储备体系并未根本解决“特里芬难题”,它只是将原有的矛盾进行了适当的分散化。在多元化的国际货币储备体系中,一个国家的货币同时充当国际货币的矛盾依然存在,这就使得国际储备货币国家几乎能无约束地向世界倾销其货币,并且借助金融创新产生出的巨大衍生金融资产,这势必与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的要求发生矛盾,一旦矛盾激化,将会引起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及以爆发危机的严重后果。
3.国际金融组织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IMF作为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重要载体之一,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独立性和权威性,被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操纵,其宗旨和金融救助的规则反映的是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意志,成为美国的经济工具,而不能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从而制约了国际金融机构作用的发挥。二是对金融危机的预防和援救不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援救属于“事后调节”,缺乏一种有效的监控机制[2]。并且IMF对会员国的贷款规模极其有限,并按会员国交纳的份额分配,由于主要发达工业国占有份额的最大比重,所以最需要的都是发展中国家得到的贷款资金非常有限。三是IMF提供贷款时附加的限制性条件极其苛刻,这种限制性条件是指IMF会员国在使用它的贷款时必须采取一定经济调整措施,由于IMF对发展中国家国际收支失衡的原因分析不够准确和全面,附加贷款条件规定的紧缩和调整措施却给借款国的经济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曾指责美国借IMF对遭受金融危机的国家贷款之名,实行“经济殖民主义”的掠夺[2]。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4.缺乏有效的协商机制。这种国际货币体系不存在“超国家”的制度因素,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它只是各国对外货币政策和法规的简单集合。其特征表现为:各国对外货币政策转向自由放任,取消各种限制性制度,允许货币逐步走向自由流动和货币价格的自由浮动,市场成为调节经济的主要手段。“没有体系”是当前国际金融制度安排的总体特征,由于这种体系所造成的制度缺位使国际金融体系处于一定程度的无序状态,缺乏充当国际最终贷款者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功能,难以肩负调节国际收支失衡、防范与化解金融危机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之责[3]。
三、现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