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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加措施
1.特别股(SpecialShare)
又称黄金股(GoldenShare),即政府在一部分私有化企业中保留或持有的特殊股,目的在于:一是出于国家战略安全方面的考虑,希望保持对关键行业私有化企业的控制权;二是作为一种临时性措施,赋予私有化企业一个适当的调整期以便适应新环境。
当然,特别股东的权力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政府无权干预公司的商业运营。特别股的持有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进行修改。例如,为了给英国电信(BT)与MCI公司的联合创造条件,前者的特别股就由普通股东赎回。
2.立账(Bookbuilding)
简单的公开招股采用的是固定价格方式,需支付认购佣金,常会出现认购过多或者认购不足的情况。在1991年,立帐方式被首次使用。在立账方式下,投资者不必支付很多的认购佣金,因为直到股票被分配发售之前,其价格才确定下来。投资者被邀请以投标的方式购买股票,由立账协调人确定投标的最初价格范围。在这种方式下有多种投标类型可以运用。第一种类似于正常的报价,即以固定的价格购买若干数量的股票。第二种是指无论股票行情出现什么变化,均能够以固定的购买数量成交。
经验表明,立账方法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兴趣,增加需求和提高价格,使政府从出售公共资产中获取更大的收益。
3.暴利税(WindfallTax)
由于在对企业估价时未能充分考虑私人部门的商业压力和利润驱动因素对企业经营绩效的积极影响,不少公共事业公司在公开招股时的定价很低。为了补救这个失误,英国在1997年对那些通过股票上市出售的公用事业公司一次性征收(分两次等额征缴)暴利税共计52亿英镑。
二、德国的国有资产出售运作方式
(一)主要过程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由于西德没有经历过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德国的私有化主要指的是两德统一后前东德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这个过程从1990年7月1日开始,至1994年12月31日完成。
私有化的执行机构是成立于1990年2月的托管部(Treuhand),其总部设在柏林,并在前东德主要工业城镇建立了15个分支机构和若干子公司。托管部虽然是一个公共机构,但其运作方式却更像一个投资银行,而不是一个政府部门。它实际并未介入公司的管理层或董事会;独立于联邦政府,根据商业准则而不是政治准则行事;独立预算,不由国会直接控制,独立融资(由联邦政府提供担保)。
托管部成立之初,主要托管原东德的国有企业并加以股份制改造,作为持股单位并代表全体公众利益行使国有股权;在两德统一后,以独特的运作方式,用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办法完成了重组原东德国有企业和银行的历史任务。
为了尽可能减少政治因素对企业重组进程的影响,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