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电子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应用毕(2)
2015-08-16 01:34
导读:网上信用证 在互联网应用普及之后,信用证的开证和通知也可以通过开放式因特网进行,出现了所谓的网上信用证。1999年,一种包括付款与运输流程在内的完
网上信用证
在互联网应用普及之后,信用证的开证和通知也可以通过开放式因特网进行,出现了所谓的网上信用证。1999年,一种包括付款与运输流程在内的完全电子化信用证运作已在BOLERO.NET网站上操作成功,BOLERO是由总部设在伦敦的运输业共同保险机构T. T. CLUB和SWIFT合资成立的以互联网为基础,支持国际贸易流程参与各方包括进出口商、银行、保险公司、运输行、承运人、港务机构、海关、检验机构等传输、交换电子单据与数据的网络平台。其国际结算环节中的各家银行业务人员经授权进入BOLERO中心注册系统,进行开证、通知信用证、审单,并与银行自身电子结算系统连接完成付款清算等系列信用证操作。BOLERO系统通过采用共容性高的电子文件标准格式、提出贸易文件的定义、遵循EUCP规范等方式,达到实践信用证电子化的目的。目前,欧洲、日本、美国的一些国际知名银行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国民西敏寺银行、东京三菱银行、第一劝业银行、三和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等均已加入BOLERO系统。
除了BOLERO系统,目前主流的电子信用证处理系统还有美国纽约市电子商务公司的Tradecard系统、加拿大电子商务公司的CCEWeb系统、民间规则性质的CMI系统。不同的系统各有特色,代表了不同的运作模式,对信用证的发展带来不同的影响。比如,Tradecard系统中的信用证几乎被该系统设计的其他贸易文件完全取代,而CCEWeb系统还能处理传统的纸制单据。
电子信用证
目前,信用证向三个不同方向变化:一是电子信用证与纸质信用证并行不悖,这只是过渡,而非最终结果;二是信用证的彻底电子化,局限于外部基础设施及法律层面,其推行上仍有障碍;三是信用证开证主体的多元化,这将改变传统信用证银行信用的性质,或者也可以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信用证将被其他形式的信用证所逐渐替代,有人称之为信用证的涅磐。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在全球信用证电子化的过程中,我国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响应。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书面形式纸制
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这一明文认可了电子单证的发行。我国国内银行也紧跟潮流,纷纷加入各种电子贸易结算网络,并开展电子信用证业务。在我国,以电子银行业务领先著称的招商银行,于2000年9月在青岛开出了国内第一张网上人民币信用证,到2002年6月底,招商银行已累计开出信用证近2000笔,总金额达25亿元。
国际贸易中的电子信用证业务
电子信用证业务的实践已在全球国际贸易结算中蓬勃开展,目前,电子信用证业务的主体在国际上主要有两类,即各类商业银行和一些电子商务公司。
各类商业银行系统主导的电子信用证业务
这类业务的一般程序与传统的信用证使用程序类似,主要差别在于整个程序的电子化。也就是说,买卖双方的业务谈判、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