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不同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模式比较分析(5)
2016-02-25 01:07
导读:两种模式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深圳实行的是“一级政府、一级管理”的原则,而上海市实行的是“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说,深圳只设市级
两种模式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深圳实行的是“一级政府、一级管理”的原则,而上海市实行的是“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说,深圳只设市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相应机构,在区级政府则不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相应机构。上海则在市、区(县)两级政府都设立国资委及相应机构。这种管理机构设置上的差别,主要是考虑到上海市国有资产量大面广和国有企业众多的特点,实行分级管理比较有利,并不影响两个层次上产权关系的实质和国有产权的运作,第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组建的方式不同。深圳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一开始就是以实行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为目的,打破原主管行业的界限而组建的。从深圳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的组建和调整来看,没有什么行政色彩。而上海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在原企业主管局基础上成立的,即把原企业主管局改成行业性资产经营公司。因此,在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和运作方式上,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尽管从理论上讲,原主管局把国有资产交给资产经营公司经营,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理人,以出资者的身份同企业发生关系,成为企业的股东,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资产经营公司仍习惯以行政管理办法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的现象比深圳更为突出。
(二)两种模式的优劣比较
上海模式和深圳模式各有特色,都是从当时各地的实际出发而构建的,因此,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笔者认为,简单地比较其孰优孰劣恐怕不妥,当然,既然两种模式各有特色,必然是各有长短,从相对意义上是可以比较的。首先,从两种模式基本构架来看。上海模式采用“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构架,对于上海这样特大的老工业基地来说,国有企业数量多,国有资产量大面广,适宜于采用“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构架。否则,仅靠市国资委来管理诺大的国有资本和众多的国有企业,不符合管理幅度原则。而深圳相对于上海来说,它是一个新的工业城市,国有企业的数量和国有资本的数量都远不及上海,采用“一级政府,一级管理”的构架是适宜的,如果采用上海模式的做法,则会增加国有资本管理机构,从而增加了国有资产管理和运作的制度成本。当然,深圳在未来国有企业发展了,国有资本数量增大了,根据需要也可采用上海的两级管理体制。其次,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设置来看。上海在原主管局基础上,直接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也有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但也有明显缺陷。从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来看:一是原主管局有一大批对原行业和企业情况比较熟悉,既有实践经验又懂经营管理的干部;二是这批干部素质较高,自始至终地参与了整个企业改制的过程,对企业改制的目标非常明确,从而有利于迅速建立起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系;三是利用原班人马改制,能够在不影响当前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可以实现在改革中求发展,求稳定,改革成本较低。其明显缺陷在于,资产经营公司还是原主管局的原班人马,他们对
企业管理方式和措施容易沿用过去驾轻就熟的行政管理方法,一时还很难适应现代公司的管理和运行机制,缺乏对资产经营的现代经营观念。深圳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则不存在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