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3)
2017-08-24 06:51
导读: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电子计算机出现了,自动化生产线成为生产的主要手段,这需要更大的资本投入来构建生产流程。此时,单个资本已无力承担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电子计算机出现了,自动化生产线成为生产的主要手段,这需要更大的资本投入来构建生产流程。此时,单个资本已无力承担如此巨大的投资和承受极大的投资风险,于是,股份制和国家垄断投资的方式逐渐发展了起来。股份制使资本从个人手中向股份公司集中;国家利用政府职权出资进行大规模、多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生产,形成国家垄断。大股份制企业和国家成为生产的决定力量,决定着生产过程和生产方式。不可否认,正是在科技进步的作用下,生产的决定性由原来的个体资本家向社会和国家转移,形成了股份制企业财团和国家在生产中的决定性权利和主导作用,形成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由此可见,科学技术决定了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了各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地位和分配关系。 四、科技水平是衡量生产力发展阶段的重要尺度
科技发展水平是划分生产力发展阶段的重要依据。以科技发展水平为依据,传统农业和工业分属于不同的生产力发展阶段。农作物是自然界中的原生物种,植物自身的生长规律规定着它的生长过程和条件,依赖植物自身的生长规律从事农业生产是自然经济阶段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唯一选择。在科技水平十分低下的条件下,人们没有能力改变植物的生长规律(当然,随着现代基因工程的发展,人们可以人为地创造出植物的新物种来,其生长规律也可人为地设定),只能种豆得豆、种瓜得瓜,而不知何以种豆得豆、种瓜得瓜,更无法想象种“豆”可以长出“瓜”来。人们努力改变的只是它们的外界生长条件,使“豆”和“瓜”长的大一些。在这种对科学技术知识的粗浅认识和简单应用的自然经济阶段,生产的效能十分低下,产出极为有限,只能自给自足,勉强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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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步入了工业社会时代。大机器的强大的生产能力是人的体力所无法比拟的。大机器的广泛使用,使得社会产品日益丰富,也使得人们的生活质量发生了质的变化。工业化更是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追根溯源,这是人类科学技术水平的一次质的飞跃的结果。
工业可以创造出新的物质,或者说工业改变了许多物质的性质。如钢铁。人们运用科学知识,发现自然界中大量存在的某种氧化物——铁矿石,通过冶炼,可以转化为钢铁。这就改变了物质的原来的自然属性(分子状态改变);相对于铁矿石来说,钢铁是一种新的物质。这种创造过程是按照人的主观意愿进行的。
展望未来,如果科学研究有了突破性进展,如基因工程、新材料技术研究实现突破,那么,人们就可能完全按照人的主观意愿去改写基因,改写分子排列次序,创造出具有特殊功能的新植物、新生物、新材料。在农业生产领域,将使农业的生产方式实现一次质的飞跃。我们可以想象,届时可能生产出重达几公斤一粒的大米;可以培育出与人体器官相互替代的动物新品种;可以把农业变成了动植物工业,实现工业化生产;可以按人的意愿控制动植物的种类、功能、生产周期、生长条件等。可以预期,这是农业发展的大方向。
历史上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业、现代工业,以及未来的基因工程基础上的农业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产物,应分别研究它们的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对比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力水平对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及发展规律,确定各种要素的所有者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种要素的所有者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要素所有者之间的权利和分配关系,即生产关系。
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现有农业科技水平下农业生产方式的最优选择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可以依据科学技术决定生产力、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的理论对当前中国农业的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做出解释。中国目前的农业科学技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这是我们首先必须认清的。中国是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落后国家,是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农业国。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农业生产还处于以人力、简单农具和简单机械为主要生产手段的落后状态。农村劳动力中大部分人基本上属于体力型和经验型农民,不具备现代化大生产所需要的初级技术能力。农民们以家庭为单位,使用简单的生产工具,通过世代相传或相互传授而掌握的初级的农业生产知识,在土地上进行简单的种植和养殖。在这样一种条件下,以什么样的生产方式进行农业生产才切合我国农业、农村以及农民的实际,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农民的温饱、全国的粮食和副食供应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毋庸置疑,在逻辑上,应该在现有的条件约束下,以效益最大化为选择的原则;对于单个生产单位来讲,即应以生产量最大化为选择的标准。然而,以何种途径实现产量最大化呢?中国农民自己选择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把农业主要生产资料——土地,承包到农民家庭,以户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以推行并能够取得巨大成功的真正原因在于其适应了现阶段我国农业的科学技术水平。即农业耕种技术的科技含量较低,对劳动者知识与技能的要求不高,生产工具比较简单,生产所需资金也较少。粗浅的农业知识与技能、简单的生产工具、少量的资金,再加上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就基本具备了农业生产的条件。在此基础上,赋予农户对等的收益权,即以家庭为单位赋予农民最终的剩余索取权,就可以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现在我国实行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现有的农业生产条件下发展农业生产、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现农业收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