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资金问题研究(4)
2017-08-26 01:53
导读:(三)大力扶持乡镇企业 顺应“两个趋向”,反哺农业和支援新农村建设成为乡镇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目前一些有实力的乡镇企业开始投资高效农
(三)大力扶持乡镇企业
顺应“两个趋向”,反哺农业和支援新农村建设成为乡镇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目前一些有实力的乡镇企业开始投资高效农业,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设立了公益事业基金,在捐资助学、扶危济困、支农补农和支援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乡镇企业增速下滑和乡镇集体企业严重弱化问题。应采取的政策措施有: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乡镇企业发展后劲;发挥集聚效应,提升乡镇企业的产业水平和竞争力;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乡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服务体系,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鉴于农村集体经济不断萎缩的现实,当务之急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帮助集体经济培育主导产业,完善税收与信贷,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加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能人、专业人才的培养、管理和引导。同时,要推进改革,理顺体制,建立健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区分经济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村委会)之间的职能,明确各自的责任,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
(五)发展农村资本市场
通过资本市场筹资,把一部分城市居民手中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汇小成大,直接转化为发展农业的资本,这是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和崭新模式。据相关专家调查分析,利用资本市场将一部分市民引入农业领域,用城市居民资金来发展农业的前景是不可低估的。如果以利用股票形式,将城市居民手中资金的5%吸引到农业领域,那么将会有不少的资金投入到农业发展中来。当然要将这种可能变为现实,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须有一个中间载体,农业类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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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资金回流机制
农村资金原本不足,每年还源源不断流向城市。应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制止农村资金外流,以保证新农村建设有足够资金供给。首先,为抑制农村信贷资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证。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制定社区再投资法或修改现行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在县域内设立经营网点的商业银行应承担的信贷支农责任和义务,县域金融机构必须将吸收自本县内的一定比例的存款,用于在当地发放贷款,这包括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县支行和农信社。其次,合理利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引导农村资金高效率地转化为农村投资。可以采用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措施引导资金回流农村。
(七)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利用国外贷款不单纯是国外资金的引入,同时也是国外先进科技成果、人才智力和先进管理模式等先进生产力的引入。首先,要增加农业利用外资的规模。我国农业一直是贷款国或国际金融机构愿意优先安排贷款的领域,同时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但近几年来,用于农业的国外贷款所占的份额很少。应继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国外贷款中可能用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用工业的比重,以确实保证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其次,要给予政策性支持。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真正将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纳入国家总体资金利用计划,尽快实现内外资的统一,同时对农业使用国外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延长还款期限,转贷不增加利差,并积极寻找国外赠款,以体现国家对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支持。最后,调整农业利用国外贷款投资重点,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积极扶持农业综合企业,提高外资利用质量。
(八)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新农村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财政作支撑。许多发达国家都将财政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和宏观经济调控的主渠道,成为国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控农业生产供求,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工具。由于我国财力有限,农业、农村的众多投入无法纳入财政的范围,因此,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除增加对农业、农村的直接投入外,最主要的是通过税收、补贴、贴息等优惠,对农业投资给予激励和引导,发挥导向带动作用。在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不能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建议将部分外汇储备用于财政转移支付,建立农村
社会保障和医疗教育基金,以解决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这样还可使农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大大提高,从而改变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好的农村市场的增长率低于城市的局面。这一惠民政策如果能够实施,对启动内需扭转过度依赖外贸拉动经济增长的局面,将产生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