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媒体关于现代音乐之争论所引发的思考(1)(2)
2013-06-21 01:18
导读:如何对待现代音乐及其作曲家 从历史的角度来观察,现代音乐自从它诞生以来就处境艰难。它受到来自整个社会不同方面的抵制,处于极端孤立的状态。
如何对待现代音乐及其作曲家
从历史的角度来观察,现代音乐自从它诞生以来就处境艰难。它受到来自整个社会不同方面的抵制,处于极端孤立的状态。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首先是现代音乐的作曲家都在致力于创造各种新的、高度自律化的、完全不同于传统的音乐语言,这种音乐语言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够理解和接受,离普通大众的感受却越来越远了。再者,正如特奥多·阿多诺在《新音乐的哲学》中指出:“现代社会对一切文化商品进行控制的机构已经形成,它决定着在审美上不符和它们要求的东西的命运。由于音乐传播媒介的被控制,音乐糟粕得以泛滥,真正激进的新音乐在后期工业化社会已陷入完全孤立的境地。”他还认为,在19世纪中期,有高度艺术价值的音乐已经同商业化社会的艺术需求发生了冲突,音乐作品的质量同听众的趣味之间已经出现了鸿沟,但在那时,作曲家们往往还能指望从有水平的音乐家和评论家那里得到支持,而如今的新音乐连这种支持都难以得到了。真正有高度艺术价值的音乐作品无法成为市场上受欢迎的商品,作品的数量也在急剧萎缩。
我国现代音乐的状况也丝毫不容乐观。虽然还是有不少人在从事现代音乐的创作,但其作品能得到认可、或者要求更低一些,作品能有机会上演的可说是寥寥无几。在“国交”、“爱乐”、“北交”等乐团,全年演出的节目单上很难看到几部中国的现代音乐作品。在去年中央音乐学院的艺术周期间,惟一一场被取消的音乐会就是作曲系学生的作品音乐会。这其中的原因是不言自明的。一些很有才华和影响的作曲家为了生计也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为
电影、电视配乐或创作一些应时性的流行通俗音乐,这对现代音乐的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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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当代的作曲家中,谭盾、陈其钢、周龙、陈怡等是十分幸运的。他们在国内稍作热身后便借着改革开放的东风飘洋过海,而此时的西方社会正是对来自东方和异族的文化产生浓厚兴趣的时候,他们的音乐中折射出的天然的东方特质马上吸引了西方人,于是他们先后都成名了。他们的作品经常在国外获奖,有了很多委约的创作,这使得他们的作品有更多的演出机会,各种演出收益和委约作品所得的报酬也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可以安下心来专心致力于创作。他们的音乐活动对于繁荣我国的现代音乐创作、扩大我国现代音乐在国际上的影响起着很大的作用。但在他们这些成功的光环之后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们的问题和不足。就拿谭盾来说,由于委约太多或其他原因,以致在一些作品中出现手法过于简单(类似于给旋律配加伴奏的形态)、结构缺乏逻辑等问题;另外长期身处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西方商业社会,浮躁是在所难免,甚至还会有一些哗众取宠的噱头或“做作”的成分。除了在观念上的探讨外,对于这些问题,音乐家和评论家都有义务及时指出,敢于批评,不能因为他们头顶耀眼的光环而不敢有所异议。在这方面,卞祖善的精神是值得提倡和鼓舞的。
从事现代音乐创作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大多数作曲家对此都深有体会。现代音乐抛弃了传统的沉重包袱,但同时却要不断发掘新的音乐语言、新的音乐组织形式,而这一切都处在一种高度的不确定性中,每一次尝试都要面临失败的危险,加上现代音乐本身在社会中的孤立状态,使得现代音乐作曲成了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对于在这方面孜孜不倦、勇于探索的作曲家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多加爱护,以褒为主,以贬为辅,有不同的意见也要好好说,尽量不要伤害他们的积极性,更不能在发表意见时带有个人的感情因素。一位理论家有这么一段话值得所有的音乐理论工作者思考:“在由历史文化和现实经济、社会生活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社会主流群体的审美选择和民众实际的审美需求,(则)是决定中国音乐未来走向的主导力量,而不是少数根据自己的职业习惯和立场去评说历史和现状,或依照自己的学识和意念去预测未来的音乐理论家。对此,包括我在内的音乐理论工作者似应有自知之明。这对摆正理论研讨的位置,保持和平、客观的心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同行的不同意见是有助益的。”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现代音乐创作中与音乐观念相关的问题
首先是如何把握在现代音乐创作中观念与创作实践的关系问题。作曲家金湘曾经提出过两个观点,一个是“在技术上没有负担以后,当代作曲家比的就是观念”,另一个是“玩弄观念,必被观念所玩弄”。这两个看似有些矛盾的观点实际说明这样一个问题:观念在实际创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观念的运用必须得当,否则便会为观念所累。
在现代音乐创作中还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往往一首作品中观念的成分多了以后,其技术的成分反而会降低。因为有一些观念是不需要甚至不可能用具体的技术手段来表达的。像《4’33”》这样的例子从客观的角度来评价,它是不存在什么“技术”因素的;一些利用磁带录音再进行拼接和放送的方法创作的“具体音乐”作品,与其说它们是运用了“作曲”技术,还不如说是运用了“电磁”技术或“录音”技术;至于各种用简单的手法将自然声音组合起来的做法,其技术的含量也是很低的。那么这些做法的结果可能会导致这样的疑问:既然作曲这么简单,那还需要作曲家吗?甚至还会有人怀疑这样的作曲家的技术水平,认为他们是在以所谓的“观念”掩盖技术上的不足。我想没有任何一个作曲家会甘心受到这样的评价的。
观念实际上是一种意识形态,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对此的理解都会有所不同,当今国际社会上就存在着各种各样意识形态领域内的纷争。文化艺术观念上的差别虽然不至于像宗教、人权问题那么严重,但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谭盾作为一位土生土长的中国作曲家,如今却主要在西方社会中发展,那么他的某些观念就必然要受他所处环境的影响,体现出与之相适应的特征来。谭盾在这方面的调整显然是及时而有效的,他凭借自己的努力不光在西方乃至在世界的音乐界站稳了脚,并且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他在国外接受的许多先进的观念值得国内的作曲家们借鉴。但现代西方的观念中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或者是不适合我们的东西,作曲家应有仔细而敏锐的鉴别力,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不断完善自己。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观念的更新必然会导致形式和技法的创新,那么如何对待现代音乐作品中形形色色的创新呢?在现代音乐创作当中普遍有这样一种倾向:一味追求“创新”,仿佛一部作品中没有一点所谓“新”的东西便不够资格算是成功之作。实际上这已经有点“走火入魔”了。有一位音乐学家曾经说过一番话,值得广大从事现代音乐创作的作曲家们深思:盲目地“求新”而忽视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和提高,这就是大部分现代音乐作品之所以显得不成熟的主要原因。
学术之争与学者风范
近两年来音乐界的学术之争似乎特别热闹,参与者既有久负盛名的名家学者,也有默默无闻的普通音乐工作者与爱好者;既有长期从事音乐理论研究的音乐学家,也有成就斐然的作曲家与表演艺术家。争论的内容涉及到观念的差异、学术的规范以及个人对音乐的不同理解等各个方面。而这次卞祖善与谭盾之间的“观念大战”再次掀起了新的高潮。
应该说学术之争对音乐事业的发展是有着积极作用的,它一方面表明了广大音乐工作者对音乐理论研究的积极关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大家在对音乐这门高度感性的艺术形式的研究中所力求采取的科学态度。这种风气应该大力倡导,因为只有当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关注音乐、热爱音乐的行列中来,音乐才有可能更加健康地稳步向前发展。
作为学术之争主体的艺术家或多或少具有一些所谓的“个性”,这都是不难理解的。但对于近期有关现代音乐的论争,笔者还想发表一些自己的观点。
谭盾在演播室里抛下一句“不在一个水平线上面是完全不可能去沟通的”扬长而去,这确实与他作为在国际上都有一定影响的艺术家的身份不大相符。因为尽管他与卞祖善持不同观念,但对方毕竟是一位长者,何况还有现场及电视机前的广大热心的观众,这样的举动是很容易伤害人感情的。但我想,谭盾是一位逐步走向成熟的音乐家,而且多年旅居海外,待人处事也应有些心得。促使他有如此的反应肯定还是别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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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了解,以前在一些研讨会上,卞祖善(当然也还有别的人)曾经就谭盾的创作发表过不同的意见,尽管有些看法谭盾并不赞成,但都还是洗耳恭听的,而这次弄得如此尴尬,笔者认为原因除了谭盾不够冷静外还应归因于这次争论的不良环境。
再者,卞祖善发表不同意见的方式也欠妥当。按照常理对一件事情或一种现象进行评论时,比较合理和令人容易接受的方式是在充分肯定其长处后再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全盘否定”式的表达方式是很容易引起听者反感和对抗的,更何况作为被批评对象的谭盾已经多次受到这种“待遇”。别说是一个在国际上获得过不少荣誉的、有影响的作曲家,就是一个普通人在心理上都会难以坦然的。但是,学术上不同观点的争论,是学术研究工作中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无论观点多么对立,争论的双方都应平心静气,创造一种良好的氛围。总之,我们提倡双方在争论中都应具备学者的风范。
小结语
现代音乐发展的历史已有百余年了,而在中国还只有二十年左右。要想在世界现代音乐的发展史中占有一席之地,中国的现代音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条发展的道路上,不光作曲家要勇往直前,广大的音乐工作者也都要团结起来积极行动,尽快建立良好的机制,将创作、演出、评论等环节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只有这样,发展中国的现代音乐,建立当代的中国现代民族乐派的宏伟目标才能够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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