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一)学毕业论文(2)
2014-05-02 01:30
导读:盾双方就已经存在着,但它们对立的性质还处在萌芽状态,随着差异的深化,原来包含的对立明朗化,并得到充分的展开;最后达到矛盾的解决,旧矛盾让
盾双方就已经存在着,但它们对立的性质还处在萌芽状态,随着差异的深化,原来包含的对立明朗化,并得到充分的展开;最后达到矛盾的解决,旧矛盾让位于新矛盾。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从其产生、发展到最后解决所经历的就是这样的过程。虽然由差别、对立到矛盾的解决不一定是一切事物都必然要经历的几个阶段,但随着矛盾的发展相对立面的展开,贯穿其中的斗争性总有一个由隐到显的激化过程,由此产生了解决矛盾的必要和可能,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规律。
无论是不同矛盾的不同斗争形式,还是同一矛盾的不同斗争状况,都是矛盾斗争性的差别问题,绝不是矛盾斗争性的有无问题。因此,我们绝不能把矛盾斗争形式或阶段的差异性和矛盾斗争的有无混同起来,把矛盾斗争仅仅归结为某一种具体形式或某一发展阶段的状况,如归结为你死我活的对抗这一具体形式。这样,就会或者把一切斗争都看成对抗,从而歪曲矛盾的斗争性;或者把斗争形式的变换误认为矛盾斗争的消灭,似乎在没有对抗的地方就没有斗争,从而抹煞矛盾斗争的普通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事物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属性,但二者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的:
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一是以差别相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着差别和对立的具体的同一,因而同一性必然为斗争性所制约。换言之,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就谈不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斗争性意味着矛盾的相互排斥,甲方对乙方的排斥,必然引起乙方对甲方的排斥。正是对立面的相互排斥使它们处于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相互排斥一旦停止,它们相互依存的同一性也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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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矛盾的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也总是和同一性相联结,为同一性所制约的。我们所说的差别和对立是事物内在的差别相对立,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因而差别、对立斗争必然与同一性相联系,为同一性所制约。假若对立面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不为某种联系所规定,矛盾斗争也就无从谈起。
总之,矛盾双方的关系,都是“对立的统一,对立的斗争”;同一是对立中的同一,对立是同一中的对立。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这种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必须在矛盾双方的对立中把握它们的同—,在它们的同一中把握对立,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认识和驾驭事物的矛盾运动。